论腐败与行政监督制度
——行政监督机制的漏洞分
析
发展政治学
政治学与行政学2012级
10121130118曾明秀
在纪检、监察、监察这三个部门中,他们对于惩治违法行为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现有的体制中他们的作用又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这些部门都是双重领导,既要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知道,又直接隶属于同级领导机关,而且主要是受同级领导机关的领导缺乏必要的独立性。
无论是民主的还是专制的国家,都牢牢把握者重要资源的分配,而这些收益的分配都为那些拥有自由决定权的政府官员所控制。而原本用来管理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的机制却被用来达到个人发财致富的目的,这样就产生了国家管理中出现的一种现象——腐败。腐败的核心表现为权利与金钱的交换。塞缪尔·亨廷顿在其著作《变化中的政治秩序》中提到,腐败的形式大都涉及政治权利与财富的交换。1
腐败在当今社会中已然成为一颗巨大的毒瘤,在社会中不断的扩散,它常常在暗中滋长,等到我们发现的时候已经到了晚期了。尤其在发展中国家中,腐败之风盛行。本来应该用于纾缓贫穷、建立基础产业的金钱,却被官员们用于自己的私人生活中。其实我们看到,很多官员在我们发现他们腐败之前都可以算得上是政府官员的模范,他们总是高唱着廉洁奉公,他们可能在腐败之前都像我们一样嫉恶如仇,对于腐败嗤之以鼻。这样的转变不仅是他们个人的一种悲哀,更是政府制度的一种悲哀,行政监督制度是否完善值得我们思考,为什么官员们还能够在这样的制度中找到漏洞,从而滋生腐败呢。
我们知道,中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转型时期,行政腐败成为了中国一个突出的政治现象。不论是从十八大以前被媒体爆出的“表哥”,“房姐”,还是在十八大以后落马的数位省部级高官,这样的案例在新世纪以来的中国屡见不鲜,很多人说被曝出的官员腐败只是腐败官员中的极少数,这样的极少数就好像沙粒之于沙漠,那么这样严重的腐败问题是如何产生的呢。
1金太军、李雪卿、叶勤、窦振斌。《行政腐败解读与治理》2002年7月258页在发展中国家,通过个人努力获取财富的机会较为有限,在这样的社会中,政治成为获取财富的一条途径。而在我国,虽然人们已经有了多种致富途径,但是目前权钱交易仍是这些道路中很有吸引力的一条道路。
在中国,虽然一直强调民主政治体制,但是一直没能够摆脱传统政治体制的阴影,权利过分集中使得腐败问题变得更加猖獗。很多时候,民众参与政治管理的过程受到极大的限制,大众媒体很多都收到政府的直接控制与干预,很少能起到舆论监督的作用。而在政府内部,中国行政体制中缺乏健全而有效的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中国的经济发展很迅速,但是中国的现代政治体制仍在建立与改革过程中,传统的政治体制及其影响依然存在,现代政治体制尚未完全建立。新旧体制的并存和交替造成了制度上的“断层”,从而为腐化行为的蔓延提供了便利条件。中国共产党为了改变权力过分集中于中央的状况,在80年代就开始的权力下放本来是一件很具有积极性的改进,但是由于相应的调控和监督机制建设没有跟上,从而导致了权力失控现象的产生。而且,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新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尚不完善,而原有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往往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与现实相脱离,这样又为某些官员的以权谋私提供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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