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资助政策
(一)国家经济困难学前一年幼儿补助生活费
1、政策内容。国家为普及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对经济困难家庭学前一年幼儿补助生活费。
2、补助对象。孤儿、单亲,或因父母、本人残疾、自然灾害致贫以及计划生育困难户、双女户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前一年幼儿。
3、补助标准。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25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750元。
4、申请补助程序。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村委会、镇政府出具证明,报学校组织评审、认定,并公示七天无异后,报送县教体局审批。
5、补助方式。经幼儿家长签字,由学校将补助费直接发放到幼儿家长手中。
(二)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1、政策内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2、补助对象。孤儿、单亲,或因父母、本人残疾、自然灾害致贫以及计划生育困难户、双女户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中小学寄宿生。
3、补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25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25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1250元。
4、申请补助程序。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村委会、镇政府出具证明,报学校组织评审、认定,并公示七天无异后,报送县教体局审批。
5、补助方式。由学校按照标准以饭票、“代金券”等形式,经学生本人、家长签字认领,直接兑现到学生手中。
(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
1、政策内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营养膳食补助。
2、补助对象。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3、补助标准。每生每天4元(国家补助3元,省市县补助1元),全年按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800元。
4、补助程序。各中小学将补助资金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午餐为主要形式的营养膳食,包括肉、蛋、奶、蔬菜、主食、水果等,可采取加餐或课间餐等形式供餐。
5、补助方式。由学校按照标准以饭票、“代金券”或充值卡等形式,经学生本人、家长签字确认,直接兑现到学生手中。
(四)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1、政策内容。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给予资助。
2、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在校的孤儿、单亲,或因父母、本人残疾、自然灾害致贫以及计划生育困难户、双女户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
3、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具体资助额度按照贫困程度分为两档,特困生每生每年2000元,贫困生每生每年1000元。
4、资助程序。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村委会、镇政府出具证明,报学校组织评审、认定,并公示七天无异后,报送县教体局审批。
5、资助方式。由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严禁将助学金变相为奖学金行为。
(五)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
1、政策内容:对中等职业学校在校
一、二年级学生国家给予资助。
2、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在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
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业户口的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基础困难学生。
3、资助标准。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每生每月150元)。
4、资助程序。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组织评审、认定,并公示七天无异后,报送县教体局审批。国家助学金主要补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用,寒、暑假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期间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5、资助方式。国家助学按月发放,由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严禁将助学金变相为奖学金行为。
第二篇: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国家教育资助政策汇编(2018年2月修订)
(未完,全文共17800字,当前显示149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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