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肥乡县工商局法制科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权限将国家法律规范付诸于实施的活动。我们工商机关也是行政执法机关,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活动是我们的主要职责,因此在行政执法活动中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尤其是基层工商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更为突出。
一、目前基层工商行政执法能力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基层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强。一是有法不依。在日常执法中,一些干部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事,使执法工作混乱,动摇了执法根基。具体表现为:有少数执法人员以言代法、人情执法;有的甚至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有的习惯于以个人意志、行政手段解决处理问题,不遵循法规法则。二是执法不严。它主要体现为:在运用法律法规的尺度上表现出很大伸缩性,有的甚至脱离了法规规定的限度和原则。如自由裁量权的不合理使用、避重就轻使严重违法行为与所受到的制裁不对称、越权办案等;在执法程序和行为上表现出随意性,不能完全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使命,执法行为不规范,重实体轻程序,案件取证调查不充分,案件定性不准确,随意执法问题突出;缺乏强制执法手段和措施,对违法者的打击力度不够。三是违法不究。表现为:一些违1
法案件阻力重重,难以研究,最后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些交叉管理领域的严重违法行为由于缺乏制裁的法律依据,而不能追究当事人违法责任。
2、基层部门行政执法能力结构不合理、各项能力要素参差不齐。综观目前的行政执法现状,从横向上看,基层工商机关行政执法能力结构较为单一,主要集中于业务行政管理能力方面,而与行政执法直接相关的其他能力相对薄弱或根本不存在。从纵向上看,各能力要素较以往已有相当大的改变,但与实际的工作需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例如,当前许多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都需要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合作才能顺利有效地开展,一旦关系协调不好,执法工作将难有进展。而工商部门在联合执法中协调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一些集中整治行动成效未完全尽人意。又如,在一些职责不清的交叉管理领域中,工商部门找不准自己的准确定位,又苦于无法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相关的行政管理工作无法有序开展。
3、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执法的能力令人堪忧。在日常的行政执法中,为数不少的行政相对人对执法工作不配合,调查取证难开展;对执法程序不清楚,听证复议不出席;对执法强制手段不理解,干扰扣押、没收强制措施的实施。并且,甚至还会出现谩骂、殴打、围攻执法人员等现象,致使
行政执法无法进行,工商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也难以保障。行政相对人之所以出现上述阻挠执法的行径,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他们法律意识薄弱,法律法规知识有限,接受行政执法的能力不足,才会造成这样的局面。
二、基层工商行政执法能力现存问题的原因剖析造成目前基层工商行政执法整体能力不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多层次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日益繁重的市场监管任务。由于市场经济高速发展、各类市场主体林立、监管任务层出不穷,行政执法工作量逐年加大。与此同时,群众法律意识增强,反映经济违法违规的举报、投诉、信访逐渐增多。但实际上,现有的工商执法装备与人员力量同目前的监管任务严重失衡,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导致工商行政执法的内容、范围、质量及执法检查的频次都大打折扣。对工商违法问题的发现、解决和处理呈现滞后性,甚至出现工商执法“真空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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