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
(三)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规划说明书是具有分析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等内容;基础资料汇编是将规划编制过程中所收集的主要资料、文件、规范等汇编成册。
第十一条编制城市商业网点规划需要收集的基础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近期绘制的城市地形图。图纸比例一般为1:5000一1:25000;
2、城市历史自然条件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城市商业网点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及自身发展的设想;周边城市商业网点的发展水平,分析城市商业网点在大经济区域中的优势条件;
3、城市总体规划、各专项规划及有关文件、规范等资料;
4、依法提供的相应资料。
第十二条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成果包括以下内容:
(一)规划文本
1.总则。说明编制规划的目的、依据、指导思想及规划原则、规划期限、规划范围。
2.城市商业发展战略目标。
3城市商业网点体系与布局规划。
4.城市商业网点分项规划。
5·近期建设规划及投资估算。
6规划实施对策及政策建议。
7城市商业网点的布局、规模、用地控制界限、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等应作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在文本中加以明确。
(二)主要规划图纸
1.城市总体规划图
2.城市商业网点分布现状图
3.城市商业网点体系规划总图
4.城市大中型零售商店现状图
5.城市大中型零售商店规划图
6.城市批发市场现状图
7.城市批发市场规划图
8.城市商品交易市场现状图
9.城市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图
10.城市物流基地现状图
11.城市物流基地规划图
12.其它商业网点规划分项图纸
13.城市商业网点近期建设规划图
(三)规划说明书
1.概述
(1)城市发展概况与区域经济分析
(2)城市商业网点发展过程、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
(3)城市商业网点建设发展条件
2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规划年限、规划范围、规划指导思想及规划原则。
3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的发展目标
(1)规划预测
(2)发展方向与发展重点
(3)城市商业网点建设规划总量
4.城市商业网点体系及布局规划
5.城市大中型零售商店规划
6.城市批发市场规划
7.城市商品交易市场规划
8.城市物流基地规划
9.其它商业网点分项规划
10.近期建设规划:根据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提出近期建设内容及投资估算
11.规划实施的措施与建议。
第四章规划审批
第十三条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上报审批前,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论证,并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专家技术论证意见和上级主管部门意意见要作为规划修改、完善和审批的主要依据。
通过评审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在上报审批前,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告,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第十四条设市城市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审批。审批后的规划要向社会公告。
第十五条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上报材料应包括专题报告、评审意见、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及缩图图集等内容。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安徽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04年4月1日起执行。
第二篇: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
1总则
1.1为提高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家关于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1.2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是指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商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在充分反映城市商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对城市未来商业网点的商业功能、结构、空间布局和建设规模所做的统筹设计。
1.3编制规划必须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提高透明度和社会公众参与度。
1.4各地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要根据本城市的商业定位,体现本城市商业特色。
1.5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要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服从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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