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0年1月31日在宁波市北仑区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院长邬凡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区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法院案件继续大幅增多的一年。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认真落实区委六届五次会议和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着力克服“案多人少”突出矛盾,着重抓好收结案良性循环和重大案件审判执行,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330件,同比上升11.8%,审结9331件(含旧存,下同),同比上升17.5%,综合结案率达90%。
一、坚持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一年来,我院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影响,贯彻“能动司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服务。
审理好涉企民商事案件。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040件,审结5133件,同比分别上升10.5%和21.4%,审结诉讼标的10.8亿元。其中审结涉及企业案件3108件,同比上升31%,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的60.5%。妥善调节合同关系,准确把握合同法的精神,正确认定因价格暴涨暴跌引发的合同违约问题,合理判定违约金调整幅度。共审结合同案件910件,涉及标的2.62亿元。妥善调节融资借贷关系,对于集中起诉的企业融资案件,按照“能挽救的尽量挽救,不能挽救的依法清理”的原则区别处理,审结企业借款案件434件,同比上升24.7%,涉及标的2.16亿元。促进和规范投资、市场资源配置和公司内部治理,审结工程建设、土地转让出让及公司诉讼等类型案件114件,涉及标的6172万元。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和市场繁荣,审结运输、担保、典当、保险、居间行纪等类型案件113件,涉及标的2208万元。继2008年取得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后,我院去年7月又取得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全年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0件、涉外商事案件1件,审结该两类案件11件。
办好破产、集中执行案件。2008年以来,我院已经办结和正在办理的企业破产、集中执行案件有16件,其中多件案件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为做好这些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我院倾注了很多精力,也取得了较好成效。在宁波华辰君临房地产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案中,我院狠抓进度,力求快审,受理审查了650家债权人申报的1007笔债权,债权申报额高达20.27亿元,先后召开大小债权人会议15次,调用警力300余人次。受理后不到5个月时间,即促成“宁波富邦”出资重整,妥善解决了债务问题,使项目重新开工,较好地实现了区委要求。在宁波泰山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案中,我院积极组织实施“托盘续建”方案,受到债权人普遍欢迎。在中强、洁贝尔等案件集中执行中,我院联合招商部门,发展出一套“以执行资产进行招商引资”的作法,既促使执行资产整体出让、及早变现,又为招商引资提供了资源增量,迄今已在3个案件中得到实施,变执行资产为招商资本3500万元。去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报《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以“能动司法:妙手化解棘手案”为题,对我院办理的几起重大案件作了全面报道,产生了较大反响。
(未完,全文共18529字,当前显示141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