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包镇卫生院行风建设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市纪委三届八次全会、县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全县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逐步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一级抓一级、以及对一级负责”的原则,结合荣昌县卫生局2012年行风建设工作,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一)各科(室)科长、主任是行风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行风建设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市卫生局及县卫生局关于开展行风建设工作和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行风建设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做到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
(三)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争创人民满意医院。
(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医院文化建设,弘扬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强化职业道德教育,落实医德医风考评制度,细化考评标准,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五)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程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内涵建设,优化服务流程,治理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六)深入开展治理医疗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认真执行药品、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政策规定。
(七)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认真及时处理群众关于行风建设方面的投诉和信访,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二、责任考核
(一)考核工作实行分级负责,逐级实施的原则。
(二)镇卫生院对各科(室)贯彻执行行风建设的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三)各科(室)要把贯彻执行行风建设的情况列为年度工作总结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镇卫生院对各科(室)的行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三、责任追究
(一)科(室)未能认真履行行风建设工作职责的,应当追究责任。
(二)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
(三)受到责任追究的科(室)、个人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先进的资格。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卫生院、科(室)各一份。
河包镇卫生院责任科(室)责任人:责任人:
第二篇:河包镇卫生院党风廉政责任书河包镇卫生院
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
为进一步增强卫生系统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政自律意识,扎实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重庆市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办法》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一)各科(室)科长、主任是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负总责,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科(室)成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科(室)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县及卫生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职责和任务。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二)自觉维护中央、市、县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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