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进厂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危险公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管理。
3运输、装卸管理
运输、装卸管理工作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进厂应装阻火器。
4术语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5控制程序
5.1险化学品的装卸
5.1.1装卸前
5.1.1.1装卸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5.1.1.2从事危险货物装卸的人员对所装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5.1.1.3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1.1.4进入装卸作业区、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5.1.1.5随身携带的遮盖、捆扎、防潮等工具必须齐全、有效。
5.1.1.6车厢必须平整牢固,车厢内不得有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5.2装卸过程中
5.2.1基本要求
(1)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区,应按有关安全规定驶入作业区。
(2)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有关管理人员指挥,车辆与货垛间留有安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3)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滑坡的有效措施。
(4)装卸过程中,驾驶员必须负责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装车完备,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
(5)装车前应详细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运输单相符。包装不符合规定的,应拒绝装车。
(6)装卸操作时,应根据货物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数量的情况,并根据包装上图标要求,轻拿轻放,严防跌落、摔碰,禁止撞击、拖拉、翻滚、投郑。
2013-6-10发布2013-6-15实施
第二篇:车辆进厂装卸油品安全管理制度车辆进厂装卸油品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根据车辆入厂规定,对进厂车辆的车况、带烟带火情况、防火帽情况、着装、手机等进行检查及告知,同时查验车辆车牌号,与计量车间提供车牌不符者不得进厂装卸油品。
2、进入厂区机动车辆必须带好防火帽并按规定路线行驶,如有违反给予500元/次罚款。
3、
4、厂区限速行驶,最高时速不准超5公里,违者罚款500元。进厂车辆在过磅时,驾驶室内不准有人,如在过磅时车辆私自藏人或用其他方式影响称重的,一经发现按偷油处理给予最低20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视情况加大处罚金额)
5、为了防止冒油、火灾及其它突发事件发生,在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理,凡是车辆进入公司在装卸油品过程中,司机和押运员必须在作业现场值守配合油品车间操作员的工作;如果不在作业现场公司员工有权拒绝装卸油品作业。
6、车辆有影响安全行驶的故障、蓄电池接触不可靠、刹车鼓高热的不准进厂。
7、不准在厂内检修冲洗车辆,特殊情况必须维修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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