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社县交通运输局执法自查报告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自查报告为落实市局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部署,提高我县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强化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保障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交法制
[2012]8号)有关要求,我局对照评议考核的内容和标准,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
为切实做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我局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指定局政策法制科具体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并配备专职法制联络员,确保了行政执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我局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入手,建立健全实施长效管理机制。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榆社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榆社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长效管理制度;另一方面是贯彻落
实规章制度,经常组织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到局属各单位(部门)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违纪违规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并把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对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真正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从而为促进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形象提供了制度保障。此外,我们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向社会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各执法单位都设立了举报箱,使群众反映的执法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受理。
三、规范具体行政执法情况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内容,我局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方面做到了以下几点:一是主体合法。法律法规授权的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其它执法单位由局与其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后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在行政许可方面按照县政府的“两集中、三到位”的文件要求将许可事项、许可人员、许可权限全部集中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是程序合法。我局相关执法单位能够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够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在行政处罚方面,处罚主体认定准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引
用法律法规准确、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在行政许可方面,将许可事项、依据、条件、以及受理要求等相关内容单位办公场所采取挂牌、电子触摸屏等相对固定的形式予以公开,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使广大群众和业主到我局办事更省心、更称心、更放心;三是文书规范。按照上级要求,我局对交通行政执法文书进行了清理,确保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化与合法化。同时,我局每年都要组织人员对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在文书制作上切实做到了引用法律法规准确、行政处罚适度得当、案卷装订规范有序。
四、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制追究工作的情况
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既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执法程序的需要,又是维护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我局始终坚持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服务群众为重点,自动接受上级交通部门的监督检查。我局成立了榆社县交通运输局专项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和榆社县交通运输局纠风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对局属执法单位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了对交通运输执法监督工作常抓不懈。
通过自查,我局在交通行政执法方面虽取得一定成绩,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相信在上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法制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一定能够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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