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法院优秀法官-李雪莲
作者:作者:李汝银
2000年,23岁的李雪莲被任命为昌平法院助理审判员。经过实践,她开始独立审理案件。凭着连续几年对法律知识的系统学习和身处法院丰富法律实践的大环境,她对自己能够妥善审理好各类案件充满了信心。2002年3月,一对年轻的聋哑夫妻来到法庭打算离婚。受多种原因的限制当时无法立刻为他们联系到翻译,这使担任此案审判员的李雪莲与他们在沟通上陷入了僵局。细心的她试着用笔在纸上写了一些问题给这对聋哑夫妻看,他们都能很好地书面表达自己说不出来的内容。就这样,她不厌其烦地一次次将自己询问的内容写出来让他们“答题”。最终,她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原来,这对聋哑夫妻都有过不幸的人生遭遇,二人真心相爱结为夫妻,婚后非常恩爱,只是因一时误会,女方才要求离婚。了解情况后,李雪莲用手中的笔给二人做起了调解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经过她耐心地调解,这对聋哑夫妻终于言归于好。最后,当李雪莲用笔写下了“愿你们相互扶持,永远幸福”的祝福语,这时,这对聋哑夫妻眼中饱含着激动的泪水。虽然无法准确读懂聋哑夫妻的哑语,但李雪莲能清晰地感受到他们对法院、对法官的深切感激。在当天的工作日记中,李雪莲有感而发:“做一名优秀的法官仅仅精通法律是不够的,还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操守,把人民放在心上,时刻想着人民的利益,关心人民的疾苦,人民法官才能以对国家、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审理好每一宗案件,以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理论惟有应用于实践,才能发挥出它无与伦比的价值。2002年9月,李雪莲遇到一件颇为棘手的案件。刘某雇用梁某、温某于公路边为其放牛时,刘某所有的一头受孕6个月的奶牛由于受汽车惊吓跑进了康某的院落内,康某将牛捉住后拴在院里的一棵大树上。后梁某、温某找康某要奶牛时,康某以自己捉奶牛费了相当精力,且奶牛踩翻了家中几盆花为由,要求二人支付酬劳。梁某、温某无法做主,返回刘某家报告。因刘某外出,约一小时后,三人才赶至康某家中。此时,奶牛丢失。因协商未果,刘某以康某存在重大过错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康某赔偿损失1.5万元。开庭审理查明了案件事实后,李雪莲没有轻易作出判决,而是查阅了大量的法学书籍和类似案例,反复从理论上对此案进行研讨,最后根据混
合过错理论判决原、被告双方共同承担原告的经济损失,由康某赔偿刘某7500元。为让双方当事人对各自的过错了然于胸,她精心制作了措辞严谨、说理透彻的判决书。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服从法院判决,康某也主动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李雪莲感到这是一个好的素材,可以用来和同行互相交流、互相学习。于是,她就此案撰写了一篇案例分析,对一些理论上的分歧进行论证,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得到了不少同行的反馈。
“非学无以广才,非学无以明智”。2002年10月,经过不懈的努力学习,李雪莲考取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职法律硕士。虽然每周末往返于家和学校之间非常劳累,但她没有因此耽误工作。自开始独立办案至今一年多的时间里,她共审结民商事案件277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案件,无一改判案件,确保了审判的公正与高效。为此,她多次被院里评为先进个人,受到领导和同事的好评。
一年多的审判实践让李雪莲深刻感受到,只有勤于学习才能当好法官。在当今知识爆炸的时代,作为社会精英阶层的法官,只有不断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典型学习,才能成为专业型、知识型法官,才能更好地守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编辑:梁菁菁)
第二篇:昌平法院优秀法官-李春香李春香
——爱岗敬业铿锵玫瑰胜须眉
作者:丁飞
(未完,全文共10779字,当前显示146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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