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扬尘治理管理措施
扬尘治理管理措施
为加强扬尘治理工作,保持前期治理成果,确保扬尘治理达标,特制定本项目扬尘治理管理措施,具体规定如下:
一、成立扬尘治理组织机构:
成立以王彦章为负责人的工地扬尘治理管理组,成员。徐荣亮、卢春松等。
二、建立扬尘治理责任制:
1、工地扬尘治理目标。三个百分之百六个摄像头全面达标。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扬尘治理资金、物资、人员的保障制度,确保扬尘治理工作人财物需要。
3、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并及时审批,监督施工单位按审批的专项方案实施。
4、进行扬尘治理责任目标考核,按照考核制度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惩罚处理。
三、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检查:
1、监理项目建立工地扬尘治理检查制度:配合建设单位每天检查不低于1次(;扬尘检查由扬尘治理管理组负责人组织,并填写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处,立即督促施工单位安排人员进行整改落实;
2、监理项目建立扬尘治理巡查制度。扬尘治理组成员每天进行随时随机巡查,发现不合格处,立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落实。
3、严格检查标准:
1)工地清理保洁、洒水到位。现场所有道路、料场、加工区域、在建工程周围及生活区每天进行全面清洁、洒水等,保证施工现场无垃圾、废料、渣土等,洒水不规定次数以现场不起扬尘为宜。
2)工地现场不许存在裸土。对除硬化、绿化之外的所有裸露土地、渣土等进行全面覆盖,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方第一时间进行覆盖,确保现场任何时候不出现任何裸土。
3)工地现场物料堆放整齐有序。现场物料须第一时间进行外运或码放,不允许无序摆放。
4)出入车辆必须按规定冲洗干净。
5)全面淘汰现场搅拌,不允许存在搅拌设备。6)其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相关要求。
四、惩罚措施:
经检查扬尘治理落实不到位、情况严重时,配合建设单位将对总包单位进行3000-6000元的违约处罚,并暂停施工进行整改,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临沂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临沂市公安消防应急救援综合训练基地监理部
第二篇:建筑工地扬尘管理措施为有效管控建筑工地扬尘,不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实现全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目标,区住建局深入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主要的措施有:
1、落实施工、建设、监理单位的扬尘整治责任,要求建设单位设立并足额支付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负责具体实施,监理单位制定相应的监理细则,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
2、强化源头管理,将扬尘整治纳入工程安全备案现场审查的内容,严格审查扬尘专项控制方案,对现场道路硬化、施工围挡、车辆冲洗设备、裸土覆盖等扬尘整治措施不到位的,审查不予通过,不得开工建设。
3、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培训,发放宣传手册,广泛宣传施工扬尘整治的意义、要求和措施,不断提高施工项目部的环保意识,形成主管部门为主导,相关企业配合,群众积极参与,共同治理扬尘污染的氛围。
4、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开展不间断循环督查,实行“月度排查、重点抽查、难点复查”,严格落实渣土车辆覆盖,车辆进出冲洗,施工道路实时洒水等措施,严禁车辆撒漏、带泥上路现象的出现,对主干道两侧、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12个项目进行重点监控,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对发现的扬尘污染,当场责令施工单位安排专门人员配备洒水车辆及时进行清理、洒水。
5、加大对裸土堆场、渣土清运、基坑开挖、等关键环节的扬尘治理,综合运用行政、信用等多种手段,采取诫勉谈话、不良信用记录、停工整改、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措施,对扬尘整治不力或违反规定的项目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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