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财政部
报废旧车
才能拿国家补贴
根据昨天市政府审批通过的《上海市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老旧汽车和黄标车提前报废均属于补贴范围,其中,黄标车指的是达不到国i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iii标准的柴油车(具体车型可登录市环保局网站查询),老旧汽车包括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不含出租车)。
汽车所有人在2009年6月1日—2010年5月31日期间将符合上述条件的老旧汽车或黄标车报废(交售给上海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拆解)且在本市换购新车(对新车排放标准没有具体要求,但报废汽车的车主名称与换购新车车主名称应一致),可获得国家以旧换新补贴。(经费从50亿元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中拨付)
国家补贴
最高6000最低4000
按照昨天公布的补贴标准,提前报废老旧汽车或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上海车主根据车型不同,可获得最高6000元最低4000元的国家财政补贴,其中,报废轿车、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专项作业车每辆按照6000元的最高标准给予补贴;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但新车已享受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不再享受国家补贴;此政策也不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报废老旧汽车补贴标准
◆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5000元;
◆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4000元;
◆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5000元;
报废黄标车补贴标准
◆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5000元;
◆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4000元;
◆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5000元
◆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4000元;
◆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3000元;
◆报废轿车、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国家补贴
15个工作日内拨付
市商务委副主任张新生强调,既符合实施细则补贴规定条件(提前报废旧车)又符合暂行办法补贴条件(购买国iv新车)的上海车主,可分别按照两个文件的具体规定同时提出补贴申请,并享受国家和地方双重补贴。
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等四部委将对车主的申请进行审核,中央财政补贴将在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内。
申请与受理流程
确认
老旧汽车车主应到联合服务窗口查询老旧汽车信息;“黄标车”车主应到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或者联合服务窗口,查询“黄标车”信息,并由环保部门出具《老旧汽车、“黄标车”排放标准确认表》。
交售
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车主应将符合规定的老旧汽车、“黄标车”交售给上海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上海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及时对车辆解体,向车主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自收到车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联等交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向车主交付《机动车注销证明》,并将副联报送市商务委备案。
买新车
老旧汽车、“黄标车”车主在本市购买新车时,应取得新车购车发票等证明、凭据。领补贴
符合规定的老旧汽车、“黄标车”车主应在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到本市联合服务窗口(上海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地址:宜山路2016号,联系电话:
55282938)申请补贴资金。(符合上海标准的车主办理老旧汽车报废手续也在该窗口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可在联合服务窗口领取,也可在市商务委网站下载)原件;
◆《老旧汽车、“黄标车”排放标准确认表》原件;
(未完,全文共7290字,当前显示148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