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装备产业重点领域成套装备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关于做好装备产业重点领域成套装备生产
企业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镇街经济发展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各行办,经济开发区经贸发改分局:
近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对全省装备产业重点领域成套装备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鲁经信函字[2010]42号),对全省装备产业重点领域成套装备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为做好我市装备生产企业的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重点调查以下领域集成成套装备生产企业,以及为生产成套装备提供关键总成部件、大型配件的企业。
1、机床。
2、工程机械装备(含矿山机械设备、建筑机械设备、采掘机械设备、修筑路机械设备、起重吊装设备等)。
3、农机装备。
4、电工电器(含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发电设备等电力生产成套装备,以变压器为主的输变电成套装备)。
5、动力装备(包括柴油机、汽油机、燃气机、变速器、减速机等)。
6、石油装备(含采油设备、钻探设备、炼油装备、乙
烯工程装备等)
7、化工装备(含化肥、轮胎、煤化工、酸碱、医药、农药、泵及真空设备、环保设备等各种化工生产用成套或总成设备)
8、轨道交通装备(含铁路机车、铁路客车、铁路货车、电控系统等)
9、轻工纺织装备(含粮油加工、食品、酿造、造纸、织机、印染、印刷、包装、木工、仪器仪表等工业生产设备)
10、大型重型成套装备及大型配件(工业生产线、组合成套装备、工业制冷与空调装备、大型电站脱硫设备、冶金设备、港口设备等,以及大型曲轴、齿轮、传动轴等配件)
11、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
12、其它专用设备(如仪器仪表、衡器、医疗诊断设备、试验机等)
因装备产品门类繁杂,上述调查范围未能包括的成套(总成)装备或大型部件产品,如属成套机械装备,生产企业也应纳入调查范围。
二、调查方式
属于上述调查范围内的我市装备生产企业,应认真、全面填写《山东省重点领域技术装备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并注意将表格中的企业发展现状、技术开发能力情况、产品市场前景、“十二五”发展目标及主要建设项目、工作措施等内容,形成不少于300字的文字材料。
三、调查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省经信委对装备产业重点领域成套装备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是为下步研究制定装备产业政策措施提供基础信息支持,对加快我市机械制造等装备产业发展意义重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所辖装备生产企业做好调查工作。
2、严格依照规定的调查范围确定被调查企业。凡属于上述调查范围内的装备生产企业,均应填报《调查表》。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细致筛选界定被调查企业,不得遗漏。同时,认真指导和督促所辖企业的调查表填报工作。
3、《调查表》的报送:采用电子报表方式。被调查企业填好《山东省重点领域技术装备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word格式)后,于3月15日下午5点前发送电子邮件至市经贸局高新办(市政务中心a0533室,联系电话:5502179),电子邮箱:tzgaoxinban@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山东省重点领域技术装备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二○一○年三月八日
附件:
山东省重点领域技术装备生产企业
基本情况调查表
第二篇:关于做好重点税源企业1季度收入情况分析的通知关于做好重点税源企业1季度收入情况分析的通知
(未完,全文共6297字,当前显示137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