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水利局规费征收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2008年,永嘉县水利局规费征收又创新高,收取各种水行政事业规费合计761.70万元。收取水资源费452.23万元,收取占用水域补偿费109.04万元,河道采砂管理费25.22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59.81万元,罚款15.4万元。总结规费征收的经验,我局主要是采取了以下几种做法:
一是抓好源头管理,规范征管各项制度。一方面,规范收费纪律与收费流程,通过组织调研,按照《水法》、《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及建立科学、规范、严密的稽查制度,以以专题文件形式印发了《永嘉县水利局水利规费征收工作制度》。制度明确了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和完善了工作制度,指导了具体业务工作,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理顺了方方面面的工作关系。另一方面,加强计量设施的安装检查工作,共安装、更换了取水计量设施13个,进行定期抄表,做好征收基础性资料建立与台账的管理。
二是明确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层层落实稽征岗位任务。水利局和监察大队都将规费征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对工作先进进行奖励,以此充分调动每个水政监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征收水行政事业规费。通过每月各中队对辖区进行抄度,大队
1进行复核,每季度及时召开征收工作例会,全面落实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查漏补缺,采取措施,沟通、合作、交流、统一,全面提高了规费征收管理水平。
三是查漏补缺,加大追缴力度。一方面,结合取水许可证的年审与换证工作,以书面函告的形式,通知各取水户补缴漏征规费;另一方面,结合大队规范化建设,逐项部署规费的追缴工作。由于上下齐心、措施得力,2008年的规费征收又创佳绩。
四是进行专项清理,加强法律威慑。以永水利(2008)167号文件通知各有关单位依法交纳规费,并随之进行专项清理,2008年,先后对7起偷漏规费的取水单位进行严厉的处罚。对11处非法采砂点进行了取缔与强制拆除,并通过行政处罚附带收取了部分采砂管理费。
以上是我局在规费征收工作中的简要情况。不足之处,望各位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
2009年11月30日
第二篇:交通规费征收情况报告美化缴费环境增强服务观念
努力开创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新局面
在地方交通规费征收工作中,我处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体征稽人员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我市交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抓住规费征收工作中心,努力做到在认识上有新高度,落实上有新措施,创新能力和服务观念有新提高,全面树立敬业精神、实干精神、创新精神、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美化征费环境,不断增强服务观念,努力实现全市地方交通规费征收新一轮的思想大解放、观念大转变、环境大改善和事业大发展。2005年,我们××市共计征收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等交通规费×××××万元,完成年度征收任务的×××%,比去年同期增长××%。其中:养路费×××××万元,完成年度征收任务的×××%,比去年同期增长×%;货运附加费(向货主征收)×××万元,完成年度征收任务的×××%,与去年同期增×%;公路运输管理费×××万元,完成年度征收任务×××%。实现了地方交通规费征收水平再创历史新高。
一、推行征费事务公开,美化缴费环境
(未完,全文共10055字,当前显示133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