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农民一封信
广大农民朋友们: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在农业,源头在生产,生产者是关键。希望广大农民朋友,进一步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自觉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农业生产经营行为,努力做到以下四点要求,共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一要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及违法添加剂。坚持到有经营资格、证照齐全、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农资店购买农业投入品,及时主动索取票证。要按照农资产品使用说明科学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规定,防止农药残留超标。保护好产地环境,防止造成面源污染。
二要科学安排生产,积极使用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积极学习和应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依靠科技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不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采集食用农产品。
三要积极实施生产记录制度,不销售不合格农产品。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要按照法律要求,真实全面记载农产品生产记录,并按照规定保存记录。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自觉开展质量安全检测,不销售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质量安全不符合标准的农产品,严格实行“有标准化生产记录、有产品自检或委托检验合格证、有包装(指农业“三品”,鲜活畜禽、水产品除外)、有标识”为基本要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
四要养成良好生产习惯,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自觉履行农产品生产者是其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北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不做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事情,不发生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希望广大农民朋友自觉自律守法,树立诚信意识,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关口。如在农业生产中遇到技术问题或难题,欢迎拨打“12316”农技热线,我们竭诚为您服务;如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线索,请及时拨打阳新县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714-7339956,一经查实,将根据案值大小,给予奖励。
最后祝农民朋友们身体健康、家庭幸福、生活美满。
二〇一五年八月五日
第二篇:致广大农民朋友一封信农民朋友们: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近年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最近又出台了一些新政策:
一是进一步增加农资综合直补。每亩的补贴水平比上年增加23元,达到40元。
二是增加良种补贴。早稻和中稻的补贴标准不变,仍为每亩10元和15元,晚稻的补贴标准由上年每亩7元提高到15元。油菜每亩享受良种补贴10元。今年我省小麦良种补贴面积达到2100万亩,新增1000万亩,每亩补贴标准仍为10元。玉米良种补贴面积660万亩,每亩补贴标准为10元。棉花良种补贴面积200万亩,每亩补贴标准为15元。
三是继续实行粮食直接补贴。以计税面积、计税常产为依据,对农民发放粮食直接补贴,每亩补贴最低不少于10元。对种植小麦、稻谷面积达100亩的种粮大户,按照每亩10元增加粮食直接补贴。小麦高产攻关和水稻产业提升行动核心示范区农户,按照每亩10元增加粮食直接补贴。
四是扩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水稻插秧机、水稻直播机补贴50%,深松机和旋耕施肥播种机补贴40%,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重点县(场)农民购置农田作业机具最高补贴50%。农业机械单机补贴额上限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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