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思考
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争议、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具有的重要作用,南溪县认真按照《四川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县级以上政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意见》(宜府函[2011]5号)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全面发展。
一、南溪县行政复议建设基本情况
随着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各项活动的开展,南溪县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县政府法制办公室配备了主任和副主任各1名,工作人员3名,均为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用,南溪县完善了制度建设、人员建设、组织建设等建设,推动行政复议各项工作的开展。2010年全县受理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共4件,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工作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化解行政争议、加强政府层级监督、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的重要作用。
二、南溪县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启动情况
(一)提前做好准备,明确工作重点。2010年1月底,县法制办人员对1月22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郜风涛在全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座谈会上所作的题为《以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推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创新发展》的讲话认真进行了学习探讨。通过学习对比,明确了我县行政复议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发展方
向,进一步认识到了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二)确定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目标。为确保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得到顺利开展,南溪县确定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为基础,以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为重点,以健全行政复议制度为手段,以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为目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用,进一步推动南溪县行政复议工作的向前发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南溪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明确该县行政一把手为组织实施《方案意见》的第一责任人,研究制定了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摸清了工作开展当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机构、人员、场所、经费等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四项建设,实现行政复议七个规范化
(一)加强业务建设,实现行政复议职能履行规范化。行政复议具有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社会和谐的功能。南溪县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宗旨,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通过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制作行政复议一次性告知书,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制发的行政执法文书中载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告知内容,逐步探索开辟行政复议网上受理平台、行政复议电子
信箱等举措,为百姓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经济的行政复议渠道。
二是规范行政复议审理程序。一是严格落实交叉评卷、制作阅卷记录、制定调查方案等办案流程;二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采取书面审查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在保证案件办理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办案时间;三是对涉及多方当事人利益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召开行政复议听证会进行审理;四是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分析案情严而细,审查证据真而专,情况调查实而全”的原则对主体适格、客观事实、法律适用、程序运用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五是注重将调解、和解工作制度引入复议案件的审理过程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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