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河乡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
一、工作任务
1、坚持“系统抓、抓系统、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员全面负责此项工作。要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积极落实各项措施。
2、把综治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年初有安排部署,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3、按照综治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和各种资料、台帐,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门牌标志,做到组织、人员、制度、措施四落实。
4、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的投入,认真做好值班、巡逻和“四防”。确保不发生刑事、治安案件,不出现“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积极开展创建“无毒校园、小区”活动,学校无贩毒情况发生。
5、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责任制。各学校要与年级组、班级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明确责任人、签订率达100%,确保学校年内无盗窃、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6、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调解率要达100%。调解成功率要达95%以上,真正做到矛盾不上交、不激化、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杜绝民事案件的发生。
7、加强对重点人口的管理。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
8、继续开展“平安创建”达标和升级活动,未达标的年内要升报达标,已达标的要逐级申报升级达标,加强巩固。
9、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明确责任,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制定可行性应急预案,加大消防设施的投入和管理,定期部署重大节日防火工作,定期排查消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隐患,做到年内无火灾事故发生。
10、加强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教育。明确责任、健全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各项措施,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安全教育,特别是要以多种形式加强学生对火灾、地震、煤气中毒等突发性事件的训练。做到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1、配合政法机关积极开展“严打”专项斗争。
12、积极配合系统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如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和各类事故,应及时报系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系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督促并及时整改。
13、每季度召开综治专题会议不少于一次,专题研究解决综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综治工作情况。
14、加强教职工的法制教育和管理。强化管理措施,杜绝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聚众赌博等影响社会治安事件的发生,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发动职工积极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等,坚决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维护教育稳定。要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对教职工和校园看护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1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搞好综合治理经常性地宣传和集中宣传,引导广大师生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提高师生的守法、用法、护法意识,确保师生无违法犯罪。大张旗鼓地表彰见义勇为行为,并积极支持社会见义勇为事业。
二、奖惩办法
(未完,全文共8135字,当前显示123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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