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顺河场镇中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
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内江市教育局、资中县教育局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相关要求,全面推进学校校风教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提高育人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学校和各教职工签订本责任书。
一、坚持实施素质教育。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全
面贯彻阳光体育运动计划。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二、规范教学行为。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调整难度和赶超进度。义务教育阶
段严禁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三、规范招生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和测试,
学校不设置重点班,不违规招生。
四、规范考试行为。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不按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和座位,未
经上级批准不擅自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学科竞赛和考级活动。
五、规范办班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均衡编班,合理配置教师和教育教学
资源。
六、规范教师行为。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加
社会举办的各种补习班、培训班等。严禁教师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不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
七、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执行收费公示制,不得违规收费。
八、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报告制度,不得家长式管理和个人凌
驾于集体之上。
九、规范党务、政务公开行为,全面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群众监督,让权力在
阳光下运行。
十、学校根据本行为要求和全体教职工签订责任书。
学校根据此责任书对各教职工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落实情况纳入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对违反上述情况的学校和教职工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直至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解除聘用合同或撤销行政职务的处罚。
本责任书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顺河场镇育才小学校长:
顺河场镇菜子沟小学:校长:
2014年2月16日
第二篇:镇中心初中规范办学行为制度刘官庄镇中心初中
规范办学行为制度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落实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推动我校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山东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规范校务管理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2、实行校长负责制、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校务公开。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民主管理学校。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建立社区教育管理机构,让家长、社区代表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日常教育教学。
3、善学校常规管理,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涵盖学校全面工作、符合素质教育需要和学校实际的管理规章。建立健全各种管理档案。
二、规范招生行为
4、依法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划片免费就近入学制度,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6、不得买卖或变相买卖“生源”(即招生学校给小学学校的教师、班主任或校长每个生源一定数额的劳务费);不得向考生许诺优惠条件,提供生活费或其它优惠条件争抢生源;特困生补助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7、强化学生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山东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学籍信息化管理,配备专(兼)职学籍管理人员,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
三、规范办校办班行为
8、控制班额,逐步达到每班不超过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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