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安排会议纪要
根据集团生产处申请,张小国副书记批示,2015年12月4日下午,由公司总经理助理孔祥征主持在集团206会议室召开了“冶炼废气重金属污染深度治理项目”、“含锌铜渣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两个项目可研编制协调会。设计院院长李卫锋及集团公司生产处、科技处、设计院、股份公司财务部、项目部等单位人员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冶炼废气重金属污染深度治理项目”、“含锌铜渣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两个项目因申报2015年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需要做可行性研究报告递交市环保局,12月25日前完成。
二、由科技处组织,成立可研编制小组,设计院负责具体牵头编制,科技处组织协调。
三、设计院负责2天内收集编制基础资料,制定出初步编写时间节点计划。科技处根据需要再组织协调会讨论,讨论后设计院编制出具体时间节点计划,小组成员严格按计划实施。
四、各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1)设计院成员负责主笔进行可研编写,要求项目部及各相关单位提供各类资料,制定时间节点计划,并按节点实施,按规定时间拿出可研终稿交生产处。
2)科技处成员负责提供两个项目的原项目建议书、可研编制模板等,协调编写有关事宜,组织编写协调会及阶段内容评审会等。
3)生产处成员负责提出资金申请相关的具体编制要求、两个项目环评报告书等内容,并对编写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4)股份项目部成员密切配合编制,并根据设计院要求编制、提供所需的详细项目资料。5)股份财务部成员负责可研财务经济篇章的编制。
五、各小组成员务必密切配合设计院,随叫随到,集中精力保质保量,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编制工作。
六、设计院因可研编制发生的差旅费、资料印刷装订费等费用,可单独申请,专项预算列支。
七、编制小组人员名单:
1)冶炼废气重金属污染深度治理项目:
设计院牵头人:徐诗艳,组员:王海波、尹冬琳、张红艳、李勇、冯斐斐
2)含锌铜渣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设计院牵头人:赵朝军,组员:王海波、尹冬琳、张红艳、王立运、冯斐斐
八、编制成员所在单位负责人要保证各成员专职从事编写工作,为各成员提一定的便利条件。
九、项目部、生产处的成员,要放下手头其它工作,抽出来专职配合编写,并务必服从设计院的集中办公等安排。
集团项管办2015.12.05与会人员:
孔祥征李卫锋冯斐斐
刘
涛
赵朝军
徐诗艳
尹冬琳
郑为群
王文胜
本纪要发到:
张小国、赵乐中、李卫锋、王拥军、孔祥征、翟居付、卢
笛、李向前、张帅宇、夏胜文,以及集团公司生产处、科技处、设计院、股份公司财务部、项目部相关人员
第二篇: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提供咨询服务,乙方同意接受此项咨询服务。
二、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参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甲方的义务和职责范围
1、免费向乙方提供项目编制数据及相关资料有关的一切资料(必须的基础材料、数据及相关的资料)。
2、在现场收集整理资料,或现场编制项目文件,甲方应免费向乙方提供配合和工作条件。
3、负责项目咨询服务所涉及的外部关系的协调。
4、其它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四、乙方的义务和职责范围
1、年月日前提交此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印刷份。
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3、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勤奋工作,为甲方提供科学可行的文件资料。
4、其它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五、咨询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咨询服务费包干总费用为元(大写人民币)。
2、支付方式。签订本合同时预付50%咨询服务费元,剩余咨询费在乙方提交正式可研报告时一次性支付。
六、违约条款
(未完,全文共10865字,当前显示150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