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人大督办代表议案严把“三个度”
(撰稿:邓华圣)
提出议案、建议和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履职的法定方式。沅江市人大常委会在注重对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和意见提出的指导和引导的前提下,特别重视和关注代表议案办理工作。对有关机关及其部门单位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和意见案的督促与评价时,十分看重和严格把握了“三个度”。
承办认识的高度。要求承办机关及其部门单位严肃认真地对待议案办理工作,将议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以议案办理为突破口,促推机关及其部门单位的常规性工作。严格实行办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专门办理班子,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办理工作。
解决问题的力度。要求承办机关及其部门单位对议案、建议案提出的事宜或问题,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积极寻求落实事宜和解决问题的对策及办法。对有条件办理的,要迅速落实,立即办好;对符合政策但情况复杂一时难以办结的,要努力工作,尽快办妥;对确属政策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难以解决的,要说清讲明,争取理解。总之,要加大办理力度,做实办理工作,切实解决问题,确保办理实效。
代表满意的程度。坚持把“人大代表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议案办理效果的唯一标准。要求尝试和采取现场办公、上门走访、通信联系、跟踪回访等行之有效的办理方式,尽可能实现与提出议案、建议案的代表“面对面”沟通,“零距离”,做到“办理前联系沟通,办理中征求意见,办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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