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期做好道路交通警卫工作的几点思考
近几年来,在交管局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先后圆满完成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来昌视察的警卫任务,以及奥运会火炬传递、第十八届金鸡百花电影节、全国低碳会议等大型活动的交通保卫任务。在执行这些交通警卫的保障任务过程中,从中央领导到省市各级领导对交通警卫
工作提出了与往不同的要求,总的来说就是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做到少扰民甚至不扰民。例如有的领导要求:前导中不使用警灯、警报器,不鸣警笛,不使用扩音器喊话;除了路口和重要路段可以布警外,线路上不得过多地看到警力,连隔离墩也不能多摆;三是车队行进中不得对道路实施封闭管制,保证社会车辆的正常通行,车队过路口遇红灯要停下来等候红灯。这些要求充分体现了中央领导亲民和不扰民的思想,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好评。因此在新时期道路交通如何做好道路交通警卫工作,做到在确保警卫对象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前提下,既满足各级领导的新要求,又把对人民群众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更新警卫工作理念,理顺工作思路
在新的历史时期,以胡锦涛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作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决定,并始终强调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在处置重大事件、考察和调研中,都是深入一线,深入到普通市民当中,特别是的抗冻救灾和5.12汶川抗震救灾中,赢得了全国人民的"亲民政府"、"亲民总理"的美誉。今年春节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江西时提出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的集中体现。这次李援朝同志在小平小道视察时题词"永远和人民在一起",因此,不难看出,从中央领导到省市各级领导都十分注重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了首要位置,那么这种亲民的思想体现在道路交通警卫工作中,就是明确提出了道路交通警卫工作中要做到不扰民的新要求,近两年来我们在执行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视察的交通警卫工作中,对交通警卫都提出了所经道路尽量不实施全封闭交通管制,线路上要看到社会车辆通行,逆方向车辆要正常通行,路面的布警不能太密等等新要求。由此可见,新时期各级领导对道路交通警卫工作的新要求就是:在确保警卫对象的安全、畅通前提下,做到亲民不扰民,把对人民群众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因此,要做好新时期的道路交通警卫工作,首先我们各级领导和全体交通民警要更新道路交通警卫工作理念,要改变过去道路交通警卫工作中以保证警卫对象的绝对安全为唯一目标的观念,逐步树立在确保警卫对象安全畅通的前提下,坚持以人为本,把对市民群众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的警卫工作理念。各级领导要克服掉过去警卫工作中存在的"宁左勿右"思想,要切实树立群众观念和以人为本的思想,在制定警卫工作方案、警力布置安排、指挥调度、交通管制措施等方面,都要充分考虑警卫对象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利益二个方面,力求做到准确调度、科学安排、措施有力、时机恰当、灵活机动、降低影响,实现警卫对象满意、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其次要加强全体民警的教育培训,提高民警的警卫工作水平,增强民警的群众观念,在执行警卫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公安部执勤执法规范,做到警容严整、文明执勤,树立交警的良好形象,警卫前导要尽量减少喊话的次数,要使用规范文明的前导喊话语言,杜绝呵斥的语气。民警们在引导车辆和群众时要多做解释工作,杜绝对群众采取冷硬、凶斥的现象,取得人民群众对警卫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完善警卫工作规范,科学勤务机制
㈠完善警卫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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