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总则
第1条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筹集、使用的计划性,规范公司
资金计划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管理规定所称资金,是指库存现金、银行本外币存款及各种有价证
券,包括资金的收入、支付、结存。公司应当将所有资金业务纳入本
单位资金计划。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第二则资金计划的编制内容
第4条资金计划是指公司的货币资金收支计划,它是根据公司未来一定时期
的销售、生产、开发、基本建设以及投资计划,预计这一时期内货币
资金的收支状况,并进行货币资金综合平衡的计划。
第5条资金计划按内容分为资金收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各部门均应分别
按年度、月度编制。对于年度、月度资金计划中涉及金额较大或重要
项目,应在当年度、月度资金计划中编制项目子计划,包括:
1.管理费用计划。
2.项目工程款支出计划。
3.固定资产购置计划。
4.融资计划。
5.还本付息计划。
6.销售计划。
7.其他。
第6条资金收入计划
1.销售收入:销售部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编制可收(兑)现
计划数。
2.劳务收入:提供劳务、技术服务部门依据公司收款条件及合同规定编列
可收(兑)现计划数。
3.其他收入:凡无法直接归属上述收入的都属于其他收入,包括废料收入、
营业外收入等。其中,计划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均应加以说明。
第7条资金支出计划
1.材料支出
公司采购部门按照项目实施计划编列外购材料的资金使用计划。
2.薪金支出
公司工资管理部门依据工资、奖金制度及产销计划、最近实际发生数等资料,斟酌预计编列资金支付计划。
3.期间费用
销售费用。公司销售部门依据销售、营业计划,参照以往年度、月份销售费用占销售额、营业额的比例推算编列。
管理费用。公司管理部门参照以往实际数及管理工作计划编列。
财务费用。资金管理部门依据资金融资情况,核算利息支付编列。
4.税款支出
财务部门依据销售计划,参照以往年度、月份税款支出占销售额的比例,预计所需支付资金,编列支付计划。
5.偿还借款支出
资金管理部门根据长期借款、短期借款的还款期限、利息支付方式以及新的融资计划,预计归还的本金和利息,编列资金支付计划。
6.其他支出
凡不属于上列各项的支出都属于“其他支出”其中,计划数额在十万以上者,均应加以说明。
第8条银行借款及其他
资金管理部门根据整个公司的收支计划、资本结构,合理计划按排融资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以保证公司经营所需资金。
第三则资金计划的编制管理
第9条资金计划的编制要求
1.资金计划应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资金运作的实际情况。
2.各部门应按统一格式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3.各部门应准确、及时地报送各期资金使用计划。
4.资金计划中各项资金的收入、支出均按收付实现制原则确定。
5.严格按照资金计划开展经营活动,并做好相应的监控、考核。
6.实行资金计划分级管理原则,各计划编制部门负责人对计划的编制执行
承担责任。
第10条资金计划的编制程序
1.公司资金计划的编制实行自下而上编报和自上而下下达执行的程序。
2.公司各部门按年、季、月编制本部门货币资金收支计划,并上报公司资
金部门。
3.公司资金部门审查、汇兑各部门计划并综合平衡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统一按排各部门的资金计划。
第11条资金计划的编制时间
1.每月25日前完成并上报下月的月度资金计划。
2.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完成并上报下季度的资金计划。
3.每年12月15日前完成并上报下一年度的年度资金计划。
第12条各业务部门的资金计划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上报。
第四则资金计划的控制管理
第13条资金计划的执行
1.各部门在日常资金收付业务中,应严格执行公司批准的资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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