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执法方案
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文明执法专项活动,推进我镇依法行政,打造“阳光计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沙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方案》(沙计生文【2010】
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集中治理全镇人口计生系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开展文明执法,推进便民维权,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活动,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依法维权、优质服务的理念,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杜绝违反群众工作纪律,杜绝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杜绝重大侵权案件,人
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群众满意度有新的提高。专项活动宗旨在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一)防止和纠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对待群众态度蛮横生硬、非法留置群众、扣押群众财产,侵犯群众权益,造成群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问题。
(二)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和不符合规定收取押金、保证金,搭车收费,滥征社会抚养费、滥用行政处罚权,弄虚作假等问题。
(三)纠正技术服务不规范,违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人员执业许可规定开展技术服务,违反计划生育手术常规施术等问题。
(四)解决群众办事难,行政效率低下,办理《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生育证》审批等工作中刁难群众,不落实政务公开,程序繁琐,推诿扯皮。
(五)解决不兑现法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待,违规向群众收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费用,不依法落实手术并发症患者鉴定及补偿等问题。
(六)纠正执法主体不规范,解决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具体执法工作,超越法定权限进行执法等问题。
(七)清理规范性文件,解决违反法律规定限制公民权利、增设群众义务等问题。
(八)纠正执法程序不合法现象,规范执法程序,明确处罚标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人口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长效机制,镇政府成立全镇人口计生系统文明执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易庆临任组长,党委委员任永琴任副组长,贺树明、何仙妹、邓辉、刘顺卿、贺文洪。蔡永忠、凡哲龙、唐文云、田池云、牟帮志、肖生付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生办,由贺树明具体负责专项活动的日常工作。各村及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工作专班,加强对专项活动和人口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5月25日至2010年6月15日)。对全镇人口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印发实施方案。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协助做好宣传,创造有利环境,保证活动的
顺利开展。要结合”阳光计生行动”、鼓励广大群众参与有奖举报、行风评议等活动,鼓励广大群众监督人口计生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自查和清理阶段(2010年6月16日至2010年6月30日)。镇、村及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次活动所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认真查找和梳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在自查和清理工作中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要认真听取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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