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执法人员评议制度
为加强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工作,建设高素质的路政执法队伍,严格执法、文明办案、接受监督,特制定路政执法人员评议制度。
一、评议目的
全面提升路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保证路政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评议内容
1、是否坚持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三个代表的要求。
2、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路政执法行为是否规范。
4、是否以大局为重,牢固树立文明执法和全心全意为人名服务的观念。
5、是否恪尽职守、廉洁自律。
6、是否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各项工作纪律。
三、评议方法
各路政大队要在每年年底组织一次对全体路政执法人员的综合评议。评议人员由内部人员及外聘行风监督员组成。评议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四、评议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评议工作要谨慎、认真,不得走过程、弄虚作假。
3、评议结果要公示。
第二篇:路政管理人员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路政管理人员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为加强公路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公路行政执法水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评议考核工作,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考核机构
栾城县公路路政管理站成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公路路政管理站崔红光同志担任,成员由中队负责人组成。
二、考核对象
各路政中队及执法人员。
三、考核评议原则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奖罚分明。
四、评议考核内容
1、有关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贯彻情况。
2、公路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和行政奖励等具体行政行为实际情况。
3、行政执法各项落实情况。
五、评议考核办法
1、实际部门和个人两种评议考核制度。由路政执法评议考核领导小组对各路政中队和路政执法人员考核。
2、在行政执法考核中,实行定期评议考核与经常性评议考核相结合。路政科每半年对各路政中队考核一次,对路政执法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在评议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及时公布,并报上级备案。
3、实行全年百分考核,年终根据得分情况评议,共评出4个等级,即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90分),合格(70—80分),不合格(70分以下)。
4、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具有一票否则权。被评为良好的中队(或个人),才具有参加与先进集体(或个人)的评选资格。
六、考核标准(100分)
(一)部门
1、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学习的得10分,凡无故不参加的每人次扣0.5分。
2、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大型活动的得10分,凡无故不参加的每人次扣0.5分。
3、及时完善各项制度、规章的得10分,未及时完善每项(次)扣1分。
(未完,全文共3388字,当前显示109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