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意见的任务分工方案5篇
第一篇:(5)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意见的任务分工方案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意见的任务分工方案
为把《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文明委[2008]6号)提出的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现就有关任务作如下分工(列在分工项目责任单位首位的为牵头单位)。
一、普及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努力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社会氛围
(一)创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舆论文化环境
1、切实加大志愿服务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大众传媒的作用,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公益广告等形式,普及志愿服务知识,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的经验和志愿者的感人事迹,引导人们尊重志愿者和志愿者的劳动,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浓厚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2、通过生动感人的文艺作品和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展现志愿者的良好风貌和高尚情操,寓教于乐、寓教于文,形成有利于志愿服务的良好文化环境。
责任单位: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国文联、中国作协
(二)加大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力度
1、把志愿精神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的教育教学,体现到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中。
责任单位: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中组部、中宣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中国红十字总会
2、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宣传文化站等多种途径,加大志愿服务宣传教育力度。
责任单位:民政部、科技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3、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和社会知名人士带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为全社会作出示范。
责任单位: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中国科协、中国残联、中国红十字总会、全国老龄办、中国关工委
(三)在实践中培养志愿服务意识继续发现和培养社会各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先进典型,组织志愿者积极撰写心得体会,把志愿精神的种子播撒到人们心中。
责任单位: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中国残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全国老龄办
二、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为人们关爱他人、奉献社会搭建平台
(一)着眼于讲文明树新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组织开展普及文明风尚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中央文明办、民政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中国残联、中国红十字总会、全国老龄办、中国关工委
2、组织开展科技、文体、法律、卫生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中央政法委、科技部、司法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体育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文联、中国科协、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
3、组织开展社会治安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
4、组织开展窗口行业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中央文明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卫生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民用航空局、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
5、组织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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