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优质结构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有关市建管局(处):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工程建设质量水平,实施“质量兴业”和“精品工程”战略,引导和激励工程参建各方加强过程控制,保证结构安全,建设优质工程,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杯奖评审办法》(鲁建管发〔2011〕27号,以下简称《评审办法》),现将2012年度山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杯奖(以下简称省优质结构杯奖)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推荐参评省优质结构杯奖工程的申报条件、申报范围、申报程序应符合《评审办法》的要求。
(二)推荐参评省优质结构杯奖的工程应已申报工程所在地设区市级优质结构工程的评选工作,且应完成至少一次以上的初评工作;工程量应符合主体结构未完工但已完成主体结构工作量二分之一以上的要求。
(三)推荐参评省优质结构杯奖的工程应按属地管理原则,由设区市质量监督机构统一负责初评及推荐,经市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后,每年分两次(5月、10月)上报山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杯奖评审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审办)。
(四)2012年度省优质结构杯奖的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实施“年度计划总量控制”,各设区市根据当地实际,自行调配两次上报数量,并在申报文件中对被推荐工程按质量水平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五)中央驻鲁企业的承建工程由工程所在地设区市质量监督机构统一汇总、申报,不占用各设区市的推荐数量名额。
二、申报材料
各设区市质量监督机构应向省评审办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按质量状况排序的《山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杯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同时用电子邮件发送到省评审办邮箱。
(二)推荐工程的《山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杯奖申报表》(见附件3)由申报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填写,一式四份,并附有:
1、已完成工程部分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状况及评价、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
2、由各设区市质量监督机构完成的工程项目初评检查报告及推荐性意见;
3、参评设区市级优质结构的证明材料;
4、《评审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三)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时间安排
(一)各市应于5月10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报送省评审办。
(二)申报期间,各设区市质量监督机构应继续组织开展工程初评检查工作。
(三)省评审办按各地区申报数量、施工进度和初评情况组织复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要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结合本年度实际情况,合理组织,精心调配,严格把关,在好中选优的基础上确定好2012年全年的推荐参评工程。
(二)各市应迅速组织、提前介入、早作安排,积极培育本地区的优质工程,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根据《评审办法》的相关要求,做好省优质结构杯奖的初评工作。
(三)各市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与省评审办联系,加强沟通交流,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负责人名单与推荐材料(电子版)一起上报省评审办。
(四)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省评审办联系。
联系人:嵇飙蒲锰
联系电话:0531-86195352(传真)86195238(办公室)
电子邮箱:sdjgb2012@163.com
地址:济南市正觉寺小区一区1号邮编:25001
1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杯奖评审办法》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有关市建管局(处):
《山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杯奖评审办法》已经省建管局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山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杯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未完,全文共12519字,当前显示141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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