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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党员设岗定责活动中的几点探索

中有位有为。自2007年以来,**镇党委遵循“试点先行、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广泛开展农村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引导不担任村级职务的农村党员根据个人行业及特长特点找准岗位,在政治思想工作、村务监督、经济发展、公共事务、解决纠纷等方面发挥先锋带动作用,较好地解决了农村分散经营条件下党员发挥作用难的问题,改变了过去农村党员不愿管事、不会理事、不便做事的状况,做到“无职务有岗位、有岗位有作为”。据统计,全镇现有321名农村党员上岗,占农村党员总数32.7%。

一、把好“三个关口”,精心搭建工作平台在“设岗定责”活动启动之初,**镇党委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精心筹划,制定了极具操作性的实施方案,逐步使“设岗定责”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在组织实施时,严格把好“三个关口”:一是把好“设岗关”。镇党委坚持“按需设岗、以岗定人”,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基层工作的难点和需要党员发挥作用的关键点,设置了党风党纪监督岗、民主理财管理岗、红白理事督查岗、科技致富信息岗、民事纠纷调解岗、计划生育协管岗、环境卫生督导岗、经济活动中介岗、村情民意收集岗、法制入户宣传岗等10多种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具体职责。在此基础上,允许各农村党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和增减,既适应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又增强岗位设置的针对性。二是把好“上岗关”。镇党委本着自愿自主的原则,明确规定有上岗意向的党员必须严格履行“报名推荐、支部定岗、组织谈话、公示明岗、颁发上岗证”等五个步骤,同时,还要求各支部调查和了解党员的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做到因人定岗、择优配岗,切实增强上岗党员的责任感和光荣感。三是把好“管理关”。建立学习培训、履责登记、定期汇报、年终考核等四项制度,把“设岗定责”活动纳入农村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定期组织上岗党员进行考核和学习培训。建立激励机制,及时表彰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好、成绩显著的“上岗”党员,把具备后备干部条件的纳入村后备干部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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