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检查外业总结
各承包人基本上均能按照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有关规定进行平安工地建设,从外业检查情况来看,各标段总体安全意识强,各施工作业点均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设置要求进行各种安全标识牌的设置。但各标段设置质量与标准还存在差距,个别地方还需整改落实。
一、第06施工标段
1、施工现场从县道横东线到采矿作业点,已设置部分交通安全标识牌,但标识牌管理没跟上,部分标牌已倾倒,部分标版面方向有误。过河便桥没有限重标识,进入矿区没有施工场地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标识,进入施工场地没有防火、防高空坠落、佩戴安全帽提示标识;上山便道安全警示标识相对齐全点,但下山方向标牌缺丢,临边部分标杆设置不符合规定,应改正为具反光功能的标杆。内侧边坡缺少防边坡石坠落警示标识,磅站旁没有限速标识;
2、施工现场临时油桶没有统一存放场所,堆放于磅站旁不符合要求,根据施工现场大量机械需加油实际情况,现场储有柴油实际情况应设置单独设立封闭的储存场所。
3、现场临时炸药储存场道没有设置避雷装置。
4、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没有按规定绘制临时用电线路
图,没有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现场配电箱设置不规范,缺少安全标识与责任人信息。
5、现场便道部分地段坡度过大,临边未按规定设置挡墙,部分回转弯头半径过小,道路路面全是土体,未按监理要求铺设石质磨耗层,存在影响行车安全隐患。
6、现场作业面没有按规定配齐专职安全人员。
7、项目部驻地没有按照标准设置相对独立的办公区与生活区,基本功能设置不齐全。没有办公必须的会议室,各部门没有设立独立的办公室。没有相应上墙图表(五图一板),没有施工平面布置图、没有组织机构图、没有施工进度图。没有按照规定设置必须具备的生活设置。生活区与办公区混住,没有项目部标识牌。项目部租住民房入住人员多,现场没有配备消防设施,安全隐患较大。
承包人需立即对照规定整改。
二、03施工标段
1、应随着施工现场作业面推进,相关安全标识牌应相应跟进,新开作业位于下轩村现场施工面安全标识未跟进。部分跨河临时便涵涉水临边防护设置未设置。
2、拌和站位于石松一级公路边,应在接口部位设置道口安全标识,应在石松一级公路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相应设置提前告知、警告和道路标识。中间分隔带波型梁护栏应恢复原位。
3、拌和站搅拌机主机配电箱设置不合理,室内配电柜露天设置于室外,主闸直接暴露易淋雨,不符合配电规范,应整改。部分配电柜安全标识、责任人标识不齐全。储气罐存放于主机架下,压力表上方未设防护顶盖,拌和站放料时存在碎石坠落风险。
4、拌和站上料仓设置高度过高,上料坡道坡度过大,存在安全隐患,临边位置未设置护栏。
5、拌和站零星材料仓库设置不合理,现场存在乱堆乱放现象,现场未设置临时油桶存放处,油桶直接堆放在临时机控制室存在安全隐患。
6、拌和站应封闭设计,进入场地应设置相应安全风险告知与安全警示标识,相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牌需完善。部分位置需补充消防设施。
7、项目部驻地存在办公区与生活区混住,办公面积不符合标化工地要求,施工正常化后需予以纠正。每层应补充灭火器。
8、大桥工地现场应设置工程告示牌,并考虑按台州交通运输局要求设置建设文化进工地标牌。
三、04施工标段
1、应随着施工现场作业面推进,相关安全标识牌应相应跟进,新开作业面位于75省道东侧,现场施工面安全标识未跟进。
2、大桥工地施工现场,已完成砼浇灌的桩坑未设置围护,存在人员堕入坑中风险,监河岸侧未设置临水安全护栏。大桥工地现场应设置工程告示牌,并考虑按台州交通运输局要求设置建设文化进工地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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