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实施方案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22号)要求,省(中)直部门在积极参加与全省政风行风评议的同时,要组织开展本系统、本行业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了切实搞好2007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评议,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议对象
省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评议的对象为各市国土资源局。
二、评议内容
(一)参加当地‚行评‛取得名次的情况。
(二)行风建设工作。政风行风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的情况;及时、严肃查处行风投诉,积极参加当地媒体开展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情况;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
(三)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的组织机构和公开制度建立情况,领导责任落实情况;公开的范围是否全面,重点是否突出,内容是否齐全、明确具体;公开的形式是否完备、实用、有效。
(四)软环境建设工作。国土资源软环境建设和工作机制2
建设情况;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情况;国土资源服务优化程度。
(五)《行政许可法》落实情况。
(六)国土资源服务热线运行情况。门户网站方面:按省政府纠风办统一部署,于2007年底前完成子站建设情况;制定子网站管理维护的相关制度情况;已在互联网上拥有独立网站域名的市局子网站内容维护更新是否及时;子网站实现政务公开、法律宣传、国土资源法律咨询、网上办件、辅助等功能的情况。国土资源服务热线方面:工作职责、工作规程、质量目标、学习培训、协调衔接落实情况,服务承诺制度和规范用语、工作守则落实情况,咨询人满意程度。
三、组织领导
省厅组织对市局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成立省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
组长:党组书记、厅长焉锦林
副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季凤岚
成员: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王君侠
成员单位:办公室(政务大厅)、政策法规处、
人事处、监察室、信访办
四、评议方法
(一)省厅相关处室结合对各市局的年度目标考核,检查此次政风行风评比内容所涉及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按‚优秀‛、‚达标‛、‚不达标‛分别评定各市局的等次。
办公室:考核评定‚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服务热线运行情况;
人事处评定:‚软环境建设工作情况‛;
政策法规处考核评定:《行政许可法》、国土资源行政审批落实情况;
信访办评定:涉地信访处理情况;
监察室考核评定‚行风建设经常性工作开展情况‛和‚参加当地‘行评’活动的情况’。
(二)由监察室综合评定结果,根据本方案计算各市局综合得分,经相关处室审核无误,提交厅党组批准后,报省政府纠风办公室。
(三)省纠风办根据其掌握的情况,对各市局政风行风情况评分,与我系统内评议评定的分数相加,按分数排名,向全省公开通报。
五、计分方法
加权平均‛的方式计算各市局得分。
1、‚参加当地‘行评’取得名次的情况‛权重为30%;
2、办理涉地信访和民心案件情况权重为30%
3、‚服务热线运行情况‛权重为10%;
4、‚行风建设经常性工作开展情况‛权重为10%;
5、‚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权重为10%;
6、软环境建设工作情况‛《行政许可法》落实情况权重为10%。
六、评议要求
(一)精心组织。省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对转变作风,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维护群众利益,搞好国土资源工作,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各市局和相关处室,要按照实施方案的统一要求,精心组织,严格考核,认真搞好评议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评议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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