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维稳风险评估制度
风险评估机制
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加强我镇社会稳定风险控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评估范围和评估内容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对重大事项是否可能引发群众大
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
1、评估范围主要包括如下重大事项
(一)关系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
(二)涉及到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民生问题的法规制定或修改。
(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重大改革或改制。
(四)有可能在较大范围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规划建设。
(五)涉及到诸多群体利益的行业政策调整。
(六)党委、政府或维护稳定领导小组认为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2、评估内容
(一)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诉求,是否给所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
(二)是否存在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风险。
(三)重大事项涉及的群众有可能就哪些方面提出合理的异议和诉求,能否通过法律、政策妥善解决。
(四)对涉及群众有可能提出的不合理诉求,能否依据法律、政策进行充分合理解释、有力论证和详细说明,并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五)对所涉及群众的补偿、安置、保障等措施是否与其他地区同类或类似事项的措施有较大差别,是否可能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
(六)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其他方面。
二、评估责任主体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持科学决策,以人为本,民主法制和“属地管理”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评估责任主体是重大事项方案制订的职能部门。如重大事项是人大、政府制订出台的,由人大、政府指定评估责任主体;如涉及到多部门职能交叉而难以界定评估责任主体的,由党委、政府指定。
具体如下:政府负责牵头重大改革决策及负责牵头重大项目规划、建设等方面;国土部门负责房屋拆迁、建设管理等方
面;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社会就业、劳动保障等方面;卫生部门负责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等方面;水管部门负责水利设施施工建设等方面。
各级信访、维稳部门负责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督导和协调。
三、评估组织
建立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维稳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一是及时分析社会稳定形势,了解掌握社会稳定规律特点,组织开展辖区内社会稳定形势矛盾纠纷预警工作,研究处置重大疑难问题和突发事件,加强工作指导督查,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及重大问题进行分析,及时预警,提出工作要求;二是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作出的专项报告进行研究讨论、分析判研,审核鉴定,最后形成决议提交镇委、镇政府决策。
四、评估程序
1、评估准备。牵头和协助部门应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
调查、重点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的评估事项,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群众代表和专家进行听证、论证,为评估提供科学、客观、全面的第一手资料。
2、报告编制。评估责任单位应根据收集掌握的情况,对
评估事项实施的前提、时机及后续社会影响、配套措施等进行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论证研究,特别要对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及
所涉及人员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作出预测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应急预案,形成专项报告。
(未完,全文共6214字,当前显示139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