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师总结[5篇]
第一篇:土地估价师总结专业实践总结报告
摘要。估价师是一个较为新兴的行业,是一个对理论和实践要求较高的行业。在掌握了扎实的理论知识的同时,也要求估价师拥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本报告从实践角度出发,简单阐述了土地评估的具体工作事务、工作流程、估价方法的现实应用、估价行业存在的风险等问题。
关键词:估价依据估价方法估价风险
第二部分专业实践期间完成的主要工作及流程
一、主要工作:
(1)土地一级市场出让地价评估工作。涉及土地招拍挂过程中出让底价的确定工作,主要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评估。
(2)土地抵押贷款评估。涉及取得土地后进行融资需要进行的抵押贷款评估,以估价值确定贷款金额,主要由当事人或银行委托。
(3)土地
二、三级市场产权过户评估工作。涉及土地产权过户缴纳契税的工作,主要由交易者委托。
(4)市县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涉及各市县中存在基准地价成果使用超过3-4年的更新工作,一般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委托。
二、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分为前期工作、实地查勘、市场调查、报告撰写、报告审核、出具报告、提交收费、沉淀存档八个阶段。
第三部分专业实践的感受及认识
一、对土地评估行业的了解
1、土地评估行业产生的时代背景:
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土地评估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中介行业,在积极配合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推进土地市场建设、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合理利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土地评估行业的法律基础:
(1)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的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2)1992年4月27日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发出《关于解决在房地产交易中国有土地收益流失问题的通知》。
(3)1995年3月23日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出《关于加强与银行贷款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和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1995]152号)。
(4)《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年11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l号发布
3、评估行业的现状
(1)属于朝阳产业,具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2)业务来源上存在竞争,部分地区存在几个评估公司,各评估公司在业务来源上竞争非常激烈。
第二篇:土地估价师土地估价师成绩管理:单科合格成绩实行三年有效、滚动管理。连续三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应考科目的合格者取得国土资源部统一印制、用印的《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经考试、审核,合格者发给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土地估价师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有效期一般为五年。有效期满,持证者要按规定主动到省级以上土地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换发证书。
凡脱离土地估价工作三年以上或其他原因不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的,不能给予重新注册登记,其所取得的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自动失效。各科考试时间
全国统一按照以下时间进行考试:
9月11日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8∶30-9∶30
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10∶30-12∶00
土地估价实务基础
14∶30-17∶00
9月12日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9∶00-11∶30
土地估价相关知识14∶30-17∶002010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考试分以下5个科目:
科目一: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
科目二: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
科目三:土地估价实务基础
科目四: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
科目五:土地估价相关知识
考试收费
(未完,全文共9979字,当前显示150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