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资料
1、个人申请或事情经过;
2、填写《工伤认定申请书》一份并提供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的原始病历(或出院小结)和初次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检查报告单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明要加盖医疗机构的病情证明专用章;
5、两名以上目击者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须详细写明证人的基本情况(含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方法、工作单位及与受伤人的关系)及事情经过,附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并按手印;
6、受伤职工的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7、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8、受到其他伤害的应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正式证明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交通事故需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赔偿调解书及居住证明等,死亡的需提供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9、社会保险保障号。
说明:
1.所有资料必须使用a4或b5纸、用钢笔填写。
2.《申请书》中要叙述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经过,就医过程及伤害程度;《申请书》上的受伤害人签章除签名外必须按手印。
3.《申请表》必须按要求逐栏填写清楚,不能空缺。
4.《申请书》和《申请表》上的申请人必须一致(一个月内填写单位名称,超过一个月的填单位工会组织或个人名称);写有单位(或工会)名称的地方须盖单位(或工会)公章。
5.劳动合同若过期,单位要在合同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6.受伤人的亲属申报的,需提交申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受伤人的关系证明。
7.《申请书》和《申请表》可登陆襄阳市劳动保障信息网下载。下载的《申请书》为a4大小正反面打印,《申请表》为a3大小正反面打印。
第二篇:单位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的资料1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的资料
一、符合《工伤保险条》第十四条第
(一)、
(二)、
(三)、
(四)项
1、工伤认定申请表(审批中心人社窗口领取按要求填写)
2、单位申请:提供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受伤害当月的考勤表(需盖章)
个人申请:提供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
3、首诊病历复印件、医疗诊断证明。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4、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5、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首次申请需提供)附:
7、加班时发生事故伤害的提供加班证明
8、患职业病的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9、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其他相关证明
二、符合《工伤保险条》第十四条第
(六)项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伤害:
1、工伤认定申请表(审批中心人社窗口领取按要求填写)
2、单位申请:提供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受伤害当月的考勤表(需盖章)
个人申请:提供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
3、首诊病历复印件、医疗诊断证明。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4、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5、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首次申请需提供)
6、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伤害,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非本人主要责任)附:
7、加班时发生事故伤害的提供加班证明
三、符合《工伤保险条》第十四条第
(五)项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伤害:
1、工伤认定申请表(审批中心人社窗口领取按要求填写)
2、单位申请:提供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受伤害当月的考勤表(需盖章)
个人申请:提供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
3、首诊病历复印件、医疗诊断证明。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4、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5、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首次申请提供)
6、因工外出证明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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