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内审质量评估模式研究
2013年03月04日16:10来源:金融时报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决定着内部审计的公信力,影响着内部审计的地位和作用。内审质量评估是促进内审部门高效履职、规范操作,进而提升内审工作质量的重要外生因素。本文分析了人民银行开展内审质量评估的重要性,对开展内审质量评估的模式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提高内审质量评估实效的几点建议。
人民银行内审质量评估的重要性
内审质量评估对于人民银行而言意义深远。一方面,是顺应国际内审质量评估主流的理性选择。2004年,国际内审协会出台了国际内审准则,明确了质量保证与改进项目内容,内审质量评估已在发达国家付诸实践并逐步在全球范围内推广。2012年,中国内审协会发布了内审质量评估办法并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内审质量评估即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另一方面,是深化人民银行内审转型与发展的助推器。近年来,人民银行把“改进审计质量”作为内审转型“四个改进”之一予以明确。分支机构适时开展内审质量评估,是促进被评估单位更新审计理念、创新审计模式、提高审计实效,进而推进人民银行内审转型的有效途径。另外,还是促进人民银行内审规范化运作的催化剂。部门管理水平评估、内审项目质量评估是人民银行内审质量评估的两大内容。定期开展内审质量评估,能够让被评估部门知晓部门管理及质量控制中存在的不足,促进完善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责任追究机制等内控机制,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内审工作质量。
人民银行内审质量评估的模式探索
与其他行业相比,人民银行的内审工作具有浓郁的央行特色。为确保内审质量评估有效实施,应探索适合人民银行内审业务特点的质量评估模式,灵活选择评估方法,使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有机融合,确保内审质量评估全面、客观、公平。
(一)评估方式及方法
人民银行的内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与此相适应,人民银行的内审质量评估应在自我评估的基础上,采取下评一级的方式。
1.自我评估的实施。自我评估由各级行内审质量评估小组组织实施,重点对本行内审部门的组织管理水平、内审项目质量进行检查分析和自我评价。内部评估小组组长应由分管内审的行级领导担任,成员由内审部门负责人、熟悉内审业务的人力资源、内部控制等部门骨干以及部分被审计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组成。评估方式可单独进行,也可与分管行领导、部门负责人履行监督职责、日常审计项目管理控制相结合。单独实施的自我评估,可采用组长听取内审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
与部门其他负责人及部分内审人员座谈方式,了解内审部门的内部管理情况;内审部门负责人主要采取审核法,通过查看内审档案资料,客观评价内审项目质量以及内审计划的完成程度;人力资源、内部控制等部门人员可采取与部分被审计单位、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谈话方式,了解内审项目取得的成效及满意度。非单独实施的自我评估,可与分管行领导、部门负责人监督检查相结合,重点关注内审部门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内审项目的质量控制状况及内审项目取得的实效;也可与审计项目实施同步进行,如现场审计结束后由审计组成员逐一对项目质量进行评估;项目完成后通过内审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对审计项目的效果进行实时监测。评估频率建议每年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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