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证券公司两个监管条例心得
目前证券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各券商都有自己的营销队伍,《证券公司监管条例》对证券经纪人的概念第一次在法律上做了界定。条例第38条明确讲到,经纪人是受证券公司的委托,他和证券公司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第二,证券经纪人在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过程中代证券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一些服务,但法律没有规定证券公司必须雇佣证券经纪人来开展证券业务,而是证券公司可以按照经营方式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委托公司之外的人员做证券经纪人。第三,法律规定证券经纪人首先要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其次,要和证券公司签定委托合同,在证券公司授权范围内来开展业务,不能超越授权。从这个意义上讲,证券公司、经纪人、客户三者之间利益就受到法律保护。提高了证券从业人员的素质、规范了市场营销和服务行为,为证券市场更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指引。
以客户为中心,是证券公司营销和服务宗旨。证券公司的外部性很强,如果一个证券公司出现问题,其基本信息不对外披露,投资者事先不知道的话,可能会对投资者带来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条例”要求证券公司公开披露信息,也可以发挥媒体和公众对证券公司的监督作用,促进证券公司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是三公原则的进一步体现。
通过对两个条例深入解读,结合我们公司经纪业务实际,我认为还有以下几个风险点值得重视和规范:
开户流程、复核流程、客户开发提成电算化等(细节电话沟通)。
第二篇:两个条例学习心得两个条例学习心得
学习党内两个《条例》的几点认识
张汉为
最近,《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确立了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使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基本法规更加充实完善。总之,这两个《条例》实、细、具体,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条例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反腐斗争的宣言,也是推进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的重要文件。
最近,有记者在街头进行的随机调查显示,80%以上的受访者认为新条例会加大中国的反腐工作力度,推进中国的反腐进程。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而制度反腐是带有锋利牙齿的,这会极大增强反腐效果。前不久社科院进行的一次问卷调查表明,70%以上的受访者对反腐倡廉工作表示关注。这一数字说明,只要反腐措施正确,就会得到人民群众的全力支持。昨天,下午温总理的记者招待会上专门讲到反腐倡廉的问题。他指出一要建立教育和执法的体制、机制;二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腐败分子;三要时刻关心老百姓的八件大事。从温总理的答记者就反映了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当前反腐倡廉的问题信心和决心。
我们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中央在全党颁布两个《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颁布两个《条例》都是严肃党内法规,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从严治党、从严管党,保持党组织核心和主心骨作用的重要举措。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两个条例”的重要意义;同时务必使每个党员都熟悉“两个条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从而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坚决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从思想上提高执行两个《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接受上级、班子成员和党员、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心,带好班子、做出样子、领好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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