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深圳经济适用房需准备的资料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需提交的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当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交申请材料。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其说明如下:
一、《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一)现役军人须提交军人身份证号码表、军官证或士兵证。若户口簿等证件不能反映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之间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须取得公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婚姻状况证明。未婚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包括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
三、失业证
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失业的,需提供失业证。失业证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为准。
四、社会保险证明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已参加社会保险的,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08年至2009年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五、户籍迁出证明和服役证明或者在学证明
共同申请人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深圳市的,户
籍迁出时间及原因的证明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予以出具,服役证明或者在学证明由所在服役单位、学校予以出具。
六、申请人或者配偶的计划生育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以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为准。
七、2008年至2009年的收入证明
2008年至2009年期间,在职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其工薪收入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加盖人事劳资章或者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若期间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应当一并提交原单位和现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2008年至2009年期间,持有失业证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收入情况在个人诚信申报后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评估并盖章。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具体收入按有关规定进行认定。
八、重点优抚对象证明
重点优抚对象以民政部门核定的为准。
九、中重度残疾人(
一、
二、三级)证明
中重度残疾人(
一、
二、三级)证明以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为准,2001年前(含2001年)办理的残疾人证须以市残疾人联合会重新换发的新证为准。
十、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如正在租住政策性、保障性住房,须提供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注。上述有关证件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有关证明交原件。
第二篇:申请经济适用房所需材料申请经济适用房所需材料
1、《柳州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2、户口薄、家庭成员身份证,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书(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调解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成年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住房情况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
4、属被拆迁住房的家庭,除上述
1、
2、3项外还须提供动迁单位的拆迁合同证明,被拆迁房屋产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属房改住房未达标的,除上述
1、
2、3项外还须提供购买房改房原购房屋估价报告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6、属25周岁以上未婚者除上述
1、
2、3项外还须填交《婚姻状况保证书》1份。
申购经济适用房条件
(一)具有柳州市城镇户口,或在柳州市市区居住工作三年(含)以上的外来务工
人员
(二)申购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柳州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0%(含)
(三)申购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含)
(四)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不得小于25周岁(含)
(五)因离异导致无住房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离异须满2年
(六)因配合市重点工程建设唯一一套住房被拆迁的家庭可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
(未完,全文共5126字,当前显示144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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