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未完成汇报)料[5篇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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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
公司从2012年5月开始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自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一年多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等有关文件、知识精神,以创建安全标准化为目标,按照安全标准化的标准,成立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标准化细则,不断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强化安全基础工作,狠抓现场安全管理,有力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发展。
一、安全标准化达标评审工作流程
公司安全标准化达标评审工作按照自评、申请、受理、评审、审核、公告、发证的程序进行。
(一)自评
1、公司可组织专家或自主选择评审单位为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供咨询服务,对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以下简称《评审标准》)对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管理现状进行诊断,确定适合本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具体要素,编制诊断报告(见附件2),提出诊断问题、隐患和建议。公司应对专家组诊断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落实相关建议。
2、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一段时间后,主要负责人应组建自评工作组,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评审标准》的符合情况和实施效果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自评工作组应至少有1名自评员。
3、公司自评结果符合《评审标准》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的,方可提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申请。
(二)申请
1、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二级、三级达标评审的公司,应分别向一级、二级、三级评审组织单位申请。
2、公司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书(见附件3)。
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见附件4)。
(三)受理与评审
1、评审组织单位收到公司的达标评审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查工作。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告知公司;经审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及时告知申请公司并说明理由。评审组织单位受理公司的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选定评审单位并向其转交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由选定的评审单位进行评审。
2、评审单位应在接到评审组织单位的通知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公司的评审。评审完成后,评审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的评审组织单位提交评审报告(见附件5)。
3、评审单位应根据公司规模及化工工艺成立评审工作组,指定评审组组长。评审工作组至少由2名评审人员组成,也可聘请技术专家提供技术支撑。评审工作组成员应按照评审计划和任务分工实施评审。评审单位应当如实记录评审工作并形成记录文件;评审内容应覆盖专家组确定的要素及公司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场所,评审记录应详实、证据充分。
4、评审工作组完成评审后,应编写评审报告。参加评审的评审组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并注明评审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编号。评审报告经评审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存档,并提交相应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工作组应将否决项与扣分项清单和整改要求提交给公司,并报公司所在地市、州两级安全监管部门。
5、评审计分方法:
1)每个a级要素满分为100分,各个a级要素的评审得分乘以相应的权重系数(见附件6),然后相加得到评审得分。评审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如下:
式中:-总分值;
-权重系数;
i-各a级要素得分值;
n-a级要素的数量(1≤n≤12)。
2)当公司不涉及相关b级要素时为缺项,按零分计。a级要素得分值折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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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