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事业单位调动人员呈批表(新2.26)专题
第一篇:江门市事业单位调动人员呈批表(新2.26)专题江门市事业单位调动人员呈批表
说明。1、此表由用人单位填报一式三份,存政府人事部门、用人单位、本人人事档案各一份。请按表格内容
如实填写或打印(a4正反面打印),文字清楚、规范,没有内容的可写“无”。
2、呈报此表时,请附上原职务管理机关同意调出函、鉴定,调动人最高学历、学位和技术资格证书复
印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指未婚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复印件。
第二篇:事业单位调动人员呈批表事业单位调动人员呈批表
说明。1、此表由用人单位填报一式三份,存政府人事部门、用人单位、本人人事档案各一份。请按表格内容
如实填写或打印(a4正反面打印或a3单面打印),文字清楚、规范,没有内容的可写“无”。2、呈报此表时,请附上原职务管理机关同意调出函、鉴定,调动人最高学历、学位和技术资格证书复
印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指未婚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复印件。
第三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审批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审批表
●单位性质指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差额拨款事业、自收自支管理事业、企业。
●本表填写一式三份,调出单位、调入单位,省人社厅各一份。
第四篇: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新进和调动人员操作办法关于明确机关事业单位新进和调动人员
办理程序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各部委办局、县直各单位:
为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调整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确保政府机构改革后各类人员合理有序流动,根据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经县编委研究,现对机关事业单位新进和调动人员办理程序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含县外调入人员),须经县编委研究决定,县相关部门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1、对机关新录用公务员,由县镇机关根据编制空缺、人员结构调整等情况向县人社局申报招录计划经县编办审核并报县编委研究同意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组织实施招录人员确定后,由县人社局、县编办按上级审批的招录计划为录用人员分别办理报到、列编等手续。
2、对军转干部及家属等政策性安置人员(营以下及家属),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编办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结合编制空缺、被安置人员情况提出具体安置方案由县编办报县编委研究决定县人社局、县编办根据县编委研究的意见分别办理报到、列编等手续。
(未完,全文共3163字,当前显示102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