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防范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及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通知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押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中国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安xxx部《xxxxxxxxxxxxxxxxxxxxxxx》精神,针对前段时期对我市部分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为切实抓好各项安防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认真细致查找薄弱环节和防范漏洞,督导、监督狠抓隐患整改,狠抓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坚决防止发生大的问题。市公安局、青岛银监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十天的以规范金融网点交接款前预清场、金库安全和武装押运队伍安全规范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近年来,省内外发生多起暴力抢劫或企图以爆炸方式侵害金融网点的恶性案件,严重损害人员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教训极为惨痛。究其原因,除犯罪分子铤而走险、穷凶极恶外,金融单位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存在漏洞,尤其是金融单位和押运人员没有认真做好交接款前的预清场等工作有关,给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因此,统一规范交接款等重点环节,做
好交接款前的预清场工作,规范押运工作,可以及时发现和防范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此类恶性案件的发生。春节将至,盗抢银行犯罪进入高发期,组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对有效防范化解各种风险、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安保工作的规范化、长效化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公安、银监部门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定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对做好安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确保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
二、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要求。
此次专项行动是银行业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重要内容,重点是以规范金融网点交接款前预清场、金库安全和武装押运队伍安全规范化管理为主要内容。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所有营业场所交接款前及时清理区域无关人员、车辆以及物品,及时发现排除各种可疑物体和隐患,使交接款环节更加科学规范和安全;使业务库实体、技术防范隐患得以及时整改消除,特别是金库门、锁具以及密码有效管理,技防覆盖严密、有效,出入库人员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使所有押运人员普遍接受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警惕性,增强防范能力,严格遵守押运操作规程,坚决防止因违规操作而酿成大的事端。严格押运枪弹管理,严密交接手续,坚决防止枪支弹药漏管失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的统一要求和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检查方法和奖惩规定,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公安机关和银监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及时
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不按要求执行的,要提出批评意见,并督促整改,整改仍不到位的,要按规定予以处罚,对因措施不落实而发生重大问题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市局和青岛银监局将通过调阅录像、暗访等形式,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通报抽查情况。
三、全面开展“春节”单位内部安全大检查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内保方针,在单位内部广泛开展自查自纠、互检互查、督导检查等多种方式结合的安全检查活动。检查过程中,要重点落实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要严格落实内部安全保卫责任制。对于重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金库等重要部位要落实专人看管,严格责任措施,坚决盯死看牢,全力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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