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人大职责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张长洪
2008年换届以来,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县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创了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民族立法工作取得新突破
努力提高立法质量,为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是本届常委会立法的工作目标。今年,常委会紧密结合自治县实际,为加强城市管理,营造优美的城市环境,认真做好了《麻阳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的调研、起草工作。目前,《城镇管理条例》经过三易其稿后,正准备报省、市人大审批。同时,为进一步打造好“中国长寿之乡”品牌,着手开展了《麻阳苗族自治县长寿资源保护工作条例》的前期调研工作。
二、财政预算监督有了新规程
为深化预算编制改革,规范预算审查监督行为,常委会根据《监督法》、《预算法》和《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了《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操作规程》,经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9年7月24日起施行。该《规程》共分五个方面,分别对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人民代表大会期间预算草案的审查、预算执行的监督、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决算的审查作了具体规定。《规程》重点突出了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如对“县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如因特殊情况
需要在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内追加安排的一次性专款,每追加一次必须报县人大主任会议或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并对具体数额作了规定。
三、代表工作达到新水平
首先针对换届后新当选代表较多的实际,常委会以代表法为主要内容,加强了对人大代表的集中培训,促进了代表整体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其次,为丰富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促进人大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常委会将2009年确定为“人大代表履职年”,在全县精心组织开展了“六个一”活动:一是开展代表评议活动,对政府和部门工作进行评议;二是组织县人大代表进行全面述职,并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征求选民的建议和意见;三是加强县人大代表与选民联系,建立选民联系点或代表之家,建立民情登记本,公布代表联系方式;四是开展一次优秀人大代表和先进代表小组评选活动,对履职实绩突出的代表和活动开展出色的代表小组进行表彰奖励,进一步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五是开展一次优秀代表议案、建议评选活动,激励代表紧抓关系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精谋良策,争出高招;六是在县有线电视台开办“代表风采”专栏,加强对代表履职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的宣传,为代表履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再次,为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常委会规范了建议办理制度,实行代表建议重点交办制。近两年来,常委会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63件,从中筛选了10件建议作为重点建议进行了当场交办,办理质量和满意率有了新的提高。
四、人事任免推出新办法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结合的原则,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使人事任免工作更加规范。近两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4人次。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常委会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
结合本县实际,出台了《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人事监督办法》,通过建立和完善任前考察、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务发言、设立秘密投票处、就职宣誓和颁发任命书等制度,进一步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被任命人员的素质。
五、工作评议方式不断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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