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区中医院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管理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号)和综合治理相关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特与科室成员签订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具体条款如下:
1、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责任片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科室每个员工为直接责任人。
2、科室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占据消防设施通道,若出现类似情况而发生后果,将严格按照《沙坪坝区中医院综合管理办法》执行,情节性质严重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科室员工为本科室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一下工作:
(1)、值班人员每天下班前认真填写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每日巡查记录;(2)、值班人员下班前必须检查消防器材、设备、是否完善、通畅,锁具、钥匙管理是否完好、到位,电源是否拔掉,开关是否关好等,并做好检查记录;
(3)、全体人员必须按规定安全使用科内的空调、取暖器、微波炉和电视剧、电脑等电器及医疗器械;每周五为科室重点安全检查日;
(4)、值班人员每天要对科内配置的消防器械如:灭火器等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器械完好,如有情况应及时向科室主任汇报,任何情况下不得私自挪动消防应急灯等消防设备;
(5)、科室每个员工有义务做好科内警示标识的放置和管理,严防病员及其家属发生意外事件;(6)、科室每个员工有义务发现和检查科内潜在的消防隐患,有情况及时向科室主任汇报,然后层层向上汇报,以便医院总体协调和及时处理;
(7)、值班人员每天检查科内用电情况的管理,负责当天线路和电器的完好情况,如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后勤服务科;
(8)、每月底配合医院进行全院安全大检查工作。
4、奖惩制度:
(1)、本责任书所规定的职责任务,将纳入个人的年度考核内容,如发现有违反本责任书规定者,一次给予罚款50员;发现3次者取消年终一次性奖励;
(2)、对发生重大事件,将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重庆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实施意见》和区委、区府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对全院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按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将医院的处理意见落实到责任人进行处罚。
5、如责任人变动,本责任书由接任人继续履行。
6、本责任书如有未尽事宜,经院办会研究决定。
科室主任:
科室成员:
沙坪坝区中医院公共卫生科
二0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第二篇:安全生产、消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生产、消防、综合治理
目标管理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运营分公司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消防和综合治理的责任,特签订本责任书。
甲、乙双方代表
甲方。运营分公司站务中心二号线西区。
乙方。油坊桥站车站员工。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分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分公司的安全生产、消防、综合治理工作稳定有序。
乙方确保实现分公司安全生产、消防、综合治理管理目标
1、杜绝责任行车大事故及以上事故;
2、控制责任行车险性事故及一般事故;
3、杜绝责任设备大事故及以上事故;
4、控制责任设备一般事故;
(未完,全文共4161字,当前显示138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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