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工工资及安全方面的情况报告(姚桥派出所)5篇
第一篇:关于民工工资及安全方面的情况报告(姚桥派出所)重庆武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
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及安全稳定情况的报告
雅安市雨城区姚桥镇派出所:
我司承建拓海·第一江岸一期(二标段、5#、6#楼及地下室),5#楼32+1层,6#楼30+1层,面积77279.02平方米,建筑物高度99.45米,位于雅安市雨城区姚桥滨江大道。本工程开工日期为2011年4月1日,竣工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
我司自开工建设以来,工资方面,在我司(或工地)工作的职员和农民工的工资每月均按合同或约定按实即时支付,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安全及稳定方面,我司未发生安全事故,与周围居民和睦相处无纠纷,也未发生职工和农民工聚众闹事及上访事件。
特此报告
重庆武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2012年12月16日
第二篇:安全生产及民工工资发放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安全生产及民工工资发放自查自纠
情况汇报
我项目部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场地建立安全责任制,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在管理生产的同时负责管理好安全工作。各种技术人员和各种工人都在生产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
施工现场制定安全管理细则,配有专职安全员,并在每个班组设有一个兼职安全员,所有的工程开工前必须要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现场要有书面技术交底制度。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或卡,定期检查安全制度、安全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定到人、定时间、定措施,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通知。要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要有安全教育内容,对专职安全员要进行年度培训考核。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有记录,对施工现场要有安全标志及平面图。
4、在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做到“三宝”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每个职工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场地整洁,材料堆放整齐,对场地、道路、排水口、危险处要设安全标志,现场宿舍要有消防措施、制度和灭火器材。要建立门卫保卫制度,现场要有安全标语。对于生活设施:食堂人员要有上岗证、卫生证等。保证供应职工的饮水卫生。
5、对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发证才能操作,严禁无证上岗,对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按电气规程组织施工方案。现场用电必须有防护措施,一定要采用三相五线制,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对于非电工人员不准乱拉乱接,对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同时我司在使用农民工的管理上,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每月30日按时发放,绝不拖欠或克扣。
我司将继续严格按章作业,安全文明施工,力争建设优质工程,品牌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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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第三篇:工资、奖金、福利保险、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情况报告
工资、奖金、福利保险、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情况报告
各位职工:
我受领导委托向大家报告工资、奖金、福利保险、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区市、区、局厂务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现将有关工资、奖金、福利保险、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具体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资、奖金分配情况
本单位工资分配按企事
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现有职工按职务工资、津贴、职岗津贴及其它补贴予以发放。奖金按每月的基本奖发放,其中正科1:
1.5,付科1:
1.4发放,中层干部正职1:
1.2,副职1:
1.15发放,行政人员会计1:
1.16,1:
1.0,劳动工资1:
1.16,办公室主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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