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贵州XX工程总承包重大危险源因素管理办法
第一篇:12贵州xx工程总承包重大危险源因素管理办法贵州xx工总承包项目部
重大危险源因素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因素的监督管理,预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紧急情况下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应于项目部各施工部位营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二、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有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作业活动。
三、项目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四、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对于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作业队、部门和个人,项目部将给予奖励。
五、重大危险源登记、评估和备案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等有关标准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部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应当进行登记,并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
六、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2、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3、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4、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
5、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
6、重大危险源报表。
七、项目部应当每6个月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组织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国家对评估期限另规定的,从其规定。
安全评估工作由项目部组织,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总工、技术、安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安全评估,评估工作结束后,应当出具《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措施具体可行。
八、《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2、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4、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程度;
5、重大危险源等级;
6、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7、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
8、评价结论与建议等。
九、项目部应在每个月31日前,填写《重大危险源报表》,报三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应当及时报三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按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危险源分为以下五级:
1、一级危险源:稍有危险;
2、二级危险源:一般危险;
3、三级危险源:显著危险;
4、四级危险源:极度危险;
5、五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
十一、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五级危险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十
二、管理与监控
1、项目部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2、项目部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应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3、项目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4、项目部应将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5、项目部应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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