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创模巩固提升总结
我市自2008年底通过省模验收以来,严格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台州市创建浙江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验收及公示情况的函》(浙环函[2009]127号)的要求,结合创模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的需要,本着持续改进的态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狠抓创模巩固提升工作的落实。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省模”巩固提升取得新成效
1、分解责任,落实整改。省厅下发考核验收和公示反馈意见后,我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认真排查、梳理和分析,周密制订整改计划,先后下发了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公示期间群众投诉问题整改通知、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意见整改方案、年度创模工作实施计划和责任书等文件,并通过召开年度创模工作会议和相关专项会议,对省模持续改进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层层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要求。同时,市四套班子领导经常带队开展创模工作督查,市创建办和市创模办更是定期、不定期联合组织各种形式的创模工作专项督查,努力以常态化督查的方式,高标准、多频次地督促开展省模整改落实工作。特别是2010年以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长等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针对市区水环境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化工恶臭监控、城乡垃圾管理等市民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多次分头开展督查调研、商议破解对策,有效推进了创模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
(二)突出问题,专题部署。结合台州区域特点和经济、社会、环境状况,我市清醒地认识到,台州要成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在全面推进创建工作的同时,必须集中精力解决一批市区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如主城区化工恶臭污染问题、市区内河水质改善问题、
城乡垃圾脏乱差问题,等等。针对这些突出问题,市委、市政府都分别进行专题研究、专项部署。如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主城区化工恶臭污染问题,制定出台了台州市医药化工行业发展规划,并且在2010年市委三届十四次(全体)会议上又进一步提出了“控制中间体、做优原料药、发展成品药”的转型升级路径,目前正在分区域提出产品退出、转产转业、关停搬迁等的操作方案;又如,为了切实改善市区内河水环境质量,市人大专门作出决议,市政府颁布实施了市区水环境整治规划,提出了明确的整治目标和措施要求,并形成了城建、环保、水利、农业等多部门协同治水的有效工作机制;再如,为了尽快扭转城乡环境脏乱差的面貌,市委颁布实施了以“垃圾革命”为重点的《台州市“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实施方案》;2010年,市委、市政府又分别印发了《任务分解方案》、《台州市重点生态环保问题责任落实实施方案》,就创模涉及的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人居生活环境,强化节能减排、优化经济发展方式,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环保综合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再部署、再明确,有效促进了创模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市委、市政府针对路桥“血铅事件”,重点研究进一步加强涉重行业整治意见,全面部署环保专项行动,制定《2011年台州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迅速开展涉重行业执法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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