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根据漳委反腐办[2007]21号《漳州市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方案》部署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有统领,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及中共漳州市委关于依法治市方略,全力推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开展,促进城乡规划领域行政权力和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的公开化、透明化和阳光操作,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再提高,扎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部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从严治政、依法行政、高效快捷、注重实效,为我市城乡规划及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任务
结合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以城乡规划新法规定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方案规范为准则,在原有行政执法体制基础上,再进行全面疏理。以形成一套更行之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机制和模式,力争达到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可有效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工作重点
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的推开,将按《漳州市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方案》中所确定的①清理行政权力②绘制行政流程③明确行政责任④公开行政行为⑤强化行政监督五方面内容,一步一脚印地将工作踏实做好:
1、清理行政权力
清理工作按以下次序进行:
(1)清理造册。以法规科为主,相关科室共同配合,对本局所执行的专门职权,也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确定的共有职权;既包括以本部门为主要执法部门行使的职权,也包括协助、配合其他部门实施执法行为的职权。
清理出的职权按“五权”即①行政执法权②行政事业性收费权③重大事项决策权④内部管理权⑤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分类逐项登记造册。(2)成果初审。将清理成果分由局各相关科室进行初审把关;初审意见由法规科进行修改、汇总。
(3)结果确认。由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初审后的结果再逐一确认。
(4)审核公开。经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将清理职权结果按要求呈报并公开。
此项工作以法规科为主,相关科室共同配合。
2、绘制行政流程
按照减少层次、理顺分工、提高效率、方便办事的原则,依法绘制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
此项工作由法规科为主、人秘科及其它相关科室配合。
3、明确行政责任
按照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原则,在完成本局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流程图的基础上,将根据本局科室(岗位)设置,进一步明确在每项权力运行中所承担责任,分解行政责任到科室(岗位)。此项工作由法规科为主、人秘科及其它相关科室配合。
4、公开行政行为
对本局现有公开行政信息途径、工具(市规划展示厅、漳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网页、《漳州城市规划通讯》、《漳州规划信息》、公开栏等)进行一次整理。必须按清理行政理职权后结果内容进行公开、公布。此项工作由人秘科、局效能办为主落实。
5、强化行政监督
要加强监督制约,为不断推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做好制度保障。本局行政中心规划窗口要按《试点方案》要求建立《漳州市城乡规划局权力运行记录》,对重要权力的行使情况及时进行登记汇总,以确保行政权力运行置于监督之中。除继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公开程序、方式,便于群众及时获取信息外,制度建设要进一步深化。现行《漳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城市规划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再进行修改、完善后,将以正式制度实施。
此项工作由审批科、法规科为主落实。
四、工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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