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工程指标完成情况汇报
按照市政府12月17日专题调度会和市考评办对我市2013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含2013年民生工程完成情况)专项督查的要求,现将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涉及我局的工作内容开展和指标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专题调度会的要求,我局于12月20日召开了局务会,听取了涉及我局的2013年劳动保障民生工程指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对指标任务数要求相关负责人与省人社厅、景德镇市人社局再次确认,并最终确定指标任务完成数。
12月30日,对考评工作开展情况再次进行了调度。要求各相关单位明确指标任务完成数,并于12月31日17时前上报2013年民生工程指标完成情况报表(详见附表)。
2014年1月2日
局主要领导召集局党组成员,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研究涉及我局的就业和创业、社会保险以及医疗保障民生工程指标任务数,制定了我局民生工程指标完成情况报表,并根据各项指标数进行了详细工作布置和明确了相关责任人,要求各单位努力完成各项民生工程指标任务数和及时完成报表报送工作,做好市考评办专项督查的迎检准备。
2、12月30日对考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局领导组织局效能办和局人秘股对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考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要求各单位明确各项民生工程指标任务数的最终完成数,并于12月31日17时完成报表报送工作。
二、民生工程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了2013年涉及我局的各项民生工程指标任务。(见附表)
2014年1月2日
第二篇:人社局节能工作情况汇报县人社局节能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县节能办《关于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示范作用,积极推进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开展,逐步改善公共机构用能现状,现将我局开展节能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节能工作取得实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节约、高效、和谐机关为目标,大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通过健全制度、严格管理、更新技术等有效措施,营造公共机构节能氛围,强化机关工作人员节能意识,规范公共机构用能行为,确保完成节能工作目标任务;
二、层层开展,全面部署,落实责任。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面抓,各股室、二层单位负责人具体抓,在整个人社系统建立节约用电的规章制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努力形成“人人节电、事事节电、处处节电”的良好氛围;
三、具体措施。
1、空调系统节电。加强日常管理,合理设置空调温度。除特殊用途外,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我局要求全系统工作人员要自觉执行室内温控标准,做到室内无1
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
2、节约照明用电。办公室、会议室、公共场所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离开办公室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走廊、楼梯等公共场所照明用电,夜间无人时不开启。
3、节约办公设备用电。计算机、打印机、复印及传真等办公机具不用时,随时关闭;在长时间未使用及下班后,切断电源,减少待机消耗现象;
4、积极应用节能新产品。大力开展公共机构“绿色照明”行动,逐步淘汰高能耗灯具,更换为节能灯具采购高效节能,提高能效水平;
三、节能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我局会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深入宣传,扎实推进,切实增强节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点滴做起,确保公共机构节能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011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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