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式管理的几点思考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村级干部的权力在不断增大,村干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违纪案件也时有发生。通过调研,我们发现问题的根源是村级事务管理中制度不规范,存在一些廉政风险点,需要进一步明确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职责权限,理清“小微权力清单”,建立规范运作流程,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清廉村居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一、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式管理的具体举措
1、明确权力事项,列出小微权力清单。乡纪委通过走访所辖14个行政村,深入了解村干部在村务工作中的运用“小微权力”中存在的问题,收集村民对村级权力运行的建议。然后乡纪委牵头,召集乡农林、民政、国土等涉农职能部门负责人,专题研究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梳理出村级事务权力清单,经过梳理和广泛征求意见后,筛选出与群众关系密切、腐败领域易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村重大事项决策、项目招投标管理、资产资源处置、村民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服务、困难补助申请、农村五保低保评定等24种事项,作为乡村干部实施“小微权力”的责任和权力清单。
2、编制“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明晰村级事务。根据《村级“小微权力”责任清单》,制作《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图表的形式,进一步明确每项工作的名称、具体实施的责任主体、权力事项的来由依据、权力运行的操作流程、运行过程的监督管理、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划定支部委员会、“两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职责权限,以闭环运行方式,确保决议和实施结果“两公开”。《流程图》经乡党委审核后,发放至村干部人手一册,并在村里公开栏公示。让村两委干部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和该怎么做”,让群众清晰明了所办事项的具体步骤。
3、制定实施细则,强化运行监督。研究出台《灵洞乡农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意见》,把“小微权力”清单的运用和规范操作,作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各村每月对重要事项、“小微权力”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并报乡纪委备案。村监会由事后监督变成事前监督、全程监督,把“小微权力清单”运行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凡“小微权力”清单规定事项要全程参与,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乡纪委联合组织、民政、农业、财政等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实地督导、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的检查监督。依托乡政府公开栏、微信群、举报箱等形式,构建群众监督、村监会监督、乡纪委监督有机统一的三级监督体系。对乡村干部在“小微权力”行使过程中违反规定、不认真履行程序,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函询、约谈、组织处理、党纪处理等进行处理。
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实施需要进一步加强的几个方面一是通过明确村级权力运行风险点和监控点,特别是在权力运行的过程中,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风险点,制订预警防控、监控措施,突出通过将乡纪委监督、村监会监督引入村级权力清单运行的具体过程,实现对村级小微权力腐败风险点的全覆盖。同时,对各村实际行使过程及行使结果,通过“三务公开”平台进行全程、实时、多方监控。对村级权力行使中出现的偏差和问题,尤其是对不符合程序与流程的权力行使行为进行及时预警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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