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关于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灵政办发[2011]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驻灵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消防工作措施,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强化消防综合治理,提高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行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并按要求认真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消防法规和有关政策,指导全市的消防工作,组织对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情况和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

(二)协调解决全市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或拟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对策、措施

(三)通报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状况,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四)研究、协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问题

(五)加强各级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保持信息交流渠道的畅通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

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为召集人,市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队、发改委、经委、农业局、教育局、卫生局、财政局、监察局、劳动局、交通局、建设局、文化局、民政局、煤炭局、林业局、宗教局、商务局、人防办、规划局、体育局、广播旅游电视局、工商局、安监局、质监局、房管局、电力部门、物资部门、通信部门等单位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大队大队长兼任。

三、联席会议的工作规则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总召集人负责召集。特殊情况下,总召集人可委托召集人负责召集。

(一)联席会议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向市政府报告全市消防工作情况

(二)联席会议根据国务院、公安部和自治区政府有关部署或全市火灾形势及消防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请示总召集人,并通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向联席会议通报本部门、本系统近期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必要时由联席会议办公室通知提交书面材料。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并编写、印发会议纪要,发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做出的工作部署和决定,各成员要及时向本部门主要领导报告,并抓好落实,工作情况要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必要时经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同意,可以通知成员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五)各有关单位组成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联席会议,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请假,并由主要领导指定本单位相同职级的同志代为参加会议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相应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级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具有以下职责:

(一)共同职责

1、根据《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有关成员单位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未完,全文共9984字,当前显示145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