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一、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各部门(车间)、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报告。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安全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5、财务部门负责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6、生技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三、安全事故隐患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以下情况列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其安全资格证书无效的;新职工入厂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
2、液化气钢瓶、电葫芦、叉车等特种设备未取得合格证、使用证和检验检测过期的。
3、操作人员不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或未按照操作规程要求作业的;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的。
第二篇: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发布日期:20年月日
为了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迅速消除事故隐患、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公司安全检查包括。定期安全检查、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安全检查。公司每半年度组织一次定期安全检查。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生产机构负责组织进行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由车间、班组负责组织进行。
2.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
(2)检查工艺流程、生产情况、危险因素;
(3)安全防火制度是否落实,安全防火设施是否保养;
(4)危险化学品生产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符合要求;危险化学品仓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3.安全生产检查准备:
(1)组织本次安全检查参加人员;
(2)确定本次安全检查的主要对象、任务;
(3)编写安全检查表或检查提纲。
4.分析安全检查获得的信息和数据,找出事故隐患,即设备、人、环境、管理方面的不安全因素。
5.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由检查小组组长明确专人负责整改,整改过程中要确保项目的安全,整改结果由安全领导小组认可,并对整改过程和整改结果作详细纪录。
6.每年年底总结安全工作,表扬好人好事,提出改进目标。
安全检查制度内容
1、检查方式(人员、时间、事项、范围)
2、检查记录
3、整改制度
4、复查制度
编制:审核:批准:
第三篇: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制度
第一条安全生产检查
1、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组织四次以上的全公司安全大检查,重大节日前应组织全公司安全检查,并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公司安全检查组由办公室等有关部门组成。
3、车间由各部门主要安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车间主管、班组长和职工代表组成检查组,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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