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
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性的安全大检查;安全部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施工队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安全员每天进行检查和巡查。
重点路段、重点部位要增加安全检查次数。
安全生产检查方法主要分为。日常性检查、专项检查、抽查、巡查。安全检查以抽查和普遍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
1、本项目排查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由于生产施工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和人员死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2、项目经理部把本项目重点监控整治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基本情况和整治监控管理情况在公示栏上进行公布,并及时发布事故隐患整治监控信息,接受监督。隐患整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向全体施工人员告示。
3、凡列入本项目重点监控整治的隐患必须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期限一般控制在半个月内,对少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的,整改期限不能超过一个月时间。逾期仍未完成整改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对存在隐患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4、安全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必须对重点监督管理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公布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1)隐患的名称和地点;(2)隐患主要危害性和影响性;(3)隐患整治的期限;
(4)隐患整治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5)隐患点周边应注意的事项、应急疏散线路等。
6、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单位是隐患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领导是隐患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整治监督管理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隐患督促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
7、项目经理部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及时记录整改情况。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隐患整改方案及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2)隐患整改过程的工作记录;
(3)整改责任单位申请验收报告及整改完成相关材料;(4)检查验收的结论报告。
第二篇: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及时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和违纪违章行为,迅速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安全生产检查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基本任务是。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和规章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发现和查明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事故隐患并督促整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指导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安全生产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设施设备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4、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态;
5、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从业人员在从业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7、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带、使用;
8、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
9、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
10、重大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情况;
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
12、其他应当检查的安全生产事项。
三、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和时间要求
1、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应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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