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全面确立
第一篇:第八章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全面确立第八章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全面确立
一、基本概念
1、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标志性意义。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基本胜利,标志着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结束和新民主义社会的建立,加标志着进入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时期。
2、中国大陆实现统一的标志。1951年5月,中央人民政府同西藏地方政府达成和平解放西藏的协议;10月,人民解放军进驻拉萨。西藏和平解放,中国大陆实现统一。
3、新中国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建立的主要途径。通过没收官僚资本而建立起来。1949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接收官僚资本企业的指示》。
4、“三反”运动。针对不法资本家行贿党政干部情况,1951年底到1952年春,中国共产党在党政机构工作人员中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处决了犯有严重贪污罪行的中共天津地委前任书记刘青山、时任书记张子善,处理了一批党政干部。
5、“五反”运动。针对不法资本家的“五毒”行为,1952年1月起历时半年,中共中央决定在工商业者中开展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
6、“一边倒”外交方针。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封锁新中国的情况下,在外交方针上紧密联系苏联。
7、新中国成立后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大型国际会议。1952年10月,在北京召开亚洲太平洋地区会议。
8、工业化的两条道路。欧美及日本所走的资本主义工业化道路;苏联走过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
9、“一体两翼”和“一化三改”:对1953年正式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内容的形象表述,“一体”“一化”:指发展社会主义工业;“一体两翼”和“一化三改”:指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0、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三种过渡性组织形式。互助组,具有社会主义的萌芽性质。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具有半社会主义的性质。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将土地及其他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统一经营、集体劳动)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
11、手工业合作化的组织形式。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12、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资本主义企业在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变的情况下,在企业外部与国营经济建立联系。其形式有:在工业中有收购、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商业中有经销、代销、代购代销、公私联营等。新中国成立初期,着重发展的是加工订货、经销代销等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
13、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又称公私合营):
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企业利润采取“四马分肥”的办法,即分为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工人福利费、股金红利四个部分。)
全行业的公私合营。1955年后,开始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国家核定私营资本的价值和私股股额;在合营期间,每年发给资本家5%的股息,即定股定息。)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后,原来的私人资本企业基本上已经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除资本家领取定息外,同国营企业已经没有原则的区别。实行公私合营以后,在生产领域和所有权领域中社会主义经济在企业中已经具有决定性作用了。
14、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和基本形式:实行赎买政策和采取国家资本主义的基本形式。
15、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年-1957年):其实施标志着中国开始了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建设。一五计划的特点是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主要成就:鞍山、包头、武汉三大钢铁基地建成,多个第一。
1、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开展了哪些方面的民主改革运动。(简述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各项民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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