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非公路标志牌清理方案 实施细则
第一篇:全省非公路标志牌清理方案实施细则甘路政发„2011‟57号
关于印发全省高等级公路非公路标志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临时路政支队:
为有效落实省安委会、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全省高等级公路非公路标志牌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省路政总队制定了《全省高等级公路非公路标志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高等级公路
标志牌
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委会、省公投公司、省高管局、省物资公司、省服务公司
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办公室2011年9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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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高等级公路非公路标牌清理整治方案
为了规范全省高等级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牌的设置和管理,切实加强行业监管监控,净化高速公路路域环境,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原则
清理高等级公路非公路标牌,要坚持在省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党组的领导下,围绕整体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公路路产路权监管职责,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证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按照“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分类登记,充分论证;依法整治,规范执法”的工作原则,对辖区非公路标牌进行详细的摸底清查,详细认真登记,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清理整治。
二、工作目标
在2011年12月30日前,通过全省高等级公路非公路标牌专项清理整治活动,清除兰州至中川机场高速公路用地(公路两侧边沟或者截水沟及边沟或者截水沟以外不少于一米范围的土地)和建筑控制区(高速公路隔离栅外缘起30米,立交桥和通道50米)内所有非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牌。对经审批设置期限到期的非公路标志牌不再审批,通知2
业主自行拆除;对经审批设置,设置期限未到期的非公路标志牌,符合《甘肃省高速公路沿线非公路标牌设置标准》要求的,加强管理,统一编号,重新建立非公路标牌管理档案,待审批设置期限到期,自行拆除。高等级公路建筑控制区之外以及危及高等级公路行车安全视距的非公路标志牌。由地方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拆除。通过专项清理整治,切实达到全省高等级公路非公路标牌依法管理、规范经营、管理有序,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总队成立“全省高等级公路沿线非公路标牌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清理整治工作。组长由王权总队长担任,副组长由副总队长廖明太、兰州总段段长李福山担任,成员由、祝贺、赵永福、张鹏程、曾勇、尚亮、安立昊、张愈、张辉宇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清理整治组(组长:祝贺,成员:张辉宇、尚亮、马少良、兰州路政支队相关工作人员)、后勤保障组(组长:张愈,成员:安立昊)和信息报送组(组长:张鹏程,成员:曾勇、李新锦、孙林)三个工作小组。信息报送组具体负责联系发布公告、简报编发。清理整治组具体负责联系协调安监、公安、国土、工商、法院、报社、电台等相关部门统一行动,对兰州至中川机场高速公路非公路标志牌逐一调查摸底,详细登记非公路标志牌设置地点、桩号、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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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和分类统计;负责对高等级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牌的逐块清理,安排清理阶段性工作部署,下发相关法律文书,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和采取强制性措施,组织执法设备专用机械进场离场,负责应诉路政案件;后勤保障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经费落实,为清理整顿工作小组成员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各临时路政支队具体负责实施辖区高等级公路非公路标牌的调查摸底、审核上报和清理拆除工作。要抽调专职人员组成整治清理组、后勤保障组、信息报送组,具体分工负责实施对非公路标志牌的清理整治工作。
四、专项整治活动
(未完,全文共12756字,当前显示146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